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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地方发文:检验检测机构随机抽查计划下月开始

2022-04-20 00:37:06  来源:检测资讯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3

今天,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根据该计划,抽查任务共51项。其中涉及检验检测、认证、计量等方面。认证君将部分抽查计划摘录如下:

1、2020年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随机抽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抽查对象:自愿性认证机构
抽查事项:自愿性认证活动及结果合规性、有效性的检查
抽查比例:15%
全市预估抽查户(次)次数:20
市局业务指导处室(单位):认证监督管理处
抽查对象抽取机关:市市场监管局统一抽取
计划时间:全年
2、2020年管理体系认证活动获证组织随机抽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抽查对象:管理体系认证活动获证组织
抽查事项:自愿性认证活动及结果合规性、有效性的检查
抽查比例:100%
全市预估抽查户(次)数:100
市局业务指导处室(单位):认证监督管理处
抽查对象抽取机关:市市场监管局统一抽取
计划时间:全年
3、2020年检验检测机构随机抽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抽查对象:本市获得资质认定许可的检验检测机构
抽查事项: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抽查比例:10%
全市预估抽查户(次)数:100
市局业务指导处室(单位):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
抽查对象抽取机关:市市场监管局统一抽取
计划时间:4—10月
4、2020年强制性认证活动抽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抽查对象:强制性认证获证组织
抽查事项:强制性产品认证、检验检测活动及结果的合规性、有效性的检查,CCC认证产品认证有效性抽查
抽查比例:6%
全市预估抽查户(次)次数:100
市局业务指导处室(单位):认证监督管理处
抽查对象抽取机关:市市场监管局统一抽取
计划时间:全年
5、2020年有机产品认证获证组织随机抽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抽查对象:有机产品认证获证组织
抽查事项:自愿性认证活动及结果合规性、有效性的检查,有机认证产品认证有效性抽查
抽查比例:9%
全市预估抽查户(次)数:15
市局业务指导处室(单位):认证监督管理处
抽查对象抽取机关:市市场监管局统一抽取
计划时间:全年
6、2020年生产领域产品质量抽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抽查对象:市场上或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
抽查事项: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全市预估抽查户(次)数:1200批次产品
市局业务指导处室(单位):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计量处
抽查对象抽取机关:市市场监管局统一抽取
计划时间:全年
7、2020年计量标准随机抽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抽查对象:计量标准建标单位(含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抽查事项:计量标准监督检查,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全市预估抽查户(次)数:125项计量标准
市局业务指导处室(单位):计量处
抽查对象抽取机关:市市场监管局统一抽取
计划时间:2—12月
8、2020年计量器具产品质量、商品量抽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抽查对象:计量器具、商品生产、销售企业
抽查事项:型式批准监督检查,商品量及商品包装监督检查
抽查比例:15%
全市预估抽查户(次)数:330
市局业务指导处室(单位):计量处
抽查对象抽取机关:市市场监管局统一抽取
计划时间:2—12月
9、2020年在用计量器具及零售商品计量随机抽查(上海市××区市场监管局)
抽查对象: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其中零售商品为以重量结算的食品、金银饰品)
抽查事项: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商品量及商品包装监督检查
抽查比例:15%
全市预估抽查户(次)数:1000
市局业务指导处室(单位):计量处
抽查对象抽取机关:各区市场监管局分别抽取
计划时间:2—11月
通知要求:
一、规范组织实施“双随机”工作。结合本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继续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坚持规范、透明、公正的原则,运用“互联网+监管”系统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评价结果,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抽取检查对象。要动态维护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结合实际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工作计划中明确由市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的,市局牵头处室或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制定方案、生成检查任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下发实施;明确由各区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或执法总队分别抽取检查对象的,相关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抽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市知识产权局和市局有关处室要加强对基层的工作指导与监督检查。本市市场监管部门全年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二、按时、高质量完成检查任务。要积极履行监管职责,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按时完成年度抽查检查任务。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问题发现率,避免检查流于形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财务审计、检验检测、调查咨询的,要加强对相关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应当由市场监管部门行使的监督检查权,不得交由第三方机构越位行使。要加强后续监管衔接,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要一查到底。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对象,要依法处理并按规定实施联合惩戒。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
三、动态管理、按需调整抽查计划。对未列入市局工作计划但全市面上监管中需要增加的抽查任务,或已列入工作计划但实际监管中需要取消的任务,市局相关处室在报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会同市局信用处统一调整并公示。各区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要结合监管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在贯彻执行市局工作计划的基础上,自行增加制定一批抽查任务,确保全年本辖区内被抽查的企业数量不低于企业总量的5%。增加制定抽查任务时,要贯彻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理念,科学确定抽查比例;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要尽可能合并检查。
查阅全部抽查计划请点击:
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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