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2019年已纳入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是不可以重复申报入库的,如果您想要申请入库那么还需要满足以下的这些条件。
(一)企业为在福建省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2010年至今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五)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入库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如果您想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入库,满足了这些条件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