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国知局:4月7日起, 专利费减备案无需寄交或面交纸件材料

2022-04-20 10:32:45  来源:知识产权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24


关于调整专利费减备案业务办理方式的通知
为方便申请人办理费减备案业务,简化相关业务流程,自4月7日起, 申请人在提交费减备案请求时,可以电子形式上传证明文件,无需寄交或面交至审核机构。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
2020年3月31日
目前系统未改变 

本文内容整合网站:中国政府网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总局

TOP
2008 - 2022 © 中企检测认证网 版权所有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