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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4-20 14:46:43  来源:知识产权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34

山东淄博: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深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创造能力,根据《山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总体方案》,我市将继续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现将企业申报和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依法注册,年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企业员工数量150人以上,市“工业企业50强”和“创新型高成长企业50强”企业,省“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隐形冠军”和“专精特新”企业优先推荐。
(二)有较为规范的管理制度,有相对固定的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三)主要管理者对知识产权工作有认知,有指定的分管负责人,企业战略中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工作目标及内容。企业近年来在人力、财力、物力方面对知识产权有一定投入和支持。
(四)有相对稳定的知识产权获取途径,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件以上,或者拥有有效专利总量15件以上,且有专利技术在本企业得以应用。
    (五)两年内无危害公共利益和信用不良记录,或者知识产权违法案件。
    (六)未入选前期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计划。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向所在区县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和增强企业办事便捷性,此次所需材料只需提交电子扫描版。
(二)区县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将初审通过的企业名单汇总并加盖公章,于5月31日以前将初审通过的企业材料及汇总表(扫描版及word版)提交至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三)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对各区县初审情况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发文公布。
    (四)企业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淄博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企业申报书》
2、企业法人注册登记证明
3、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方案
4、企业专利清单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三、有关要求
各区县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遴选申报工作,认真做好初审,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真正遴选出一批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好、创新能力强、有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意愿的企业。各申报企业要充分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核实数据,如实填报信息。
联系人:桂  娟
电  话:3178957
邮  箱:zb3178957@zb.shandong.cn
附件1:通过初审企业汇总名单
附件2:淄博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企业申报书
                      淄博市知识产权局事业发展中心
                               2020年5月19日
附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
    二、办理依据
   (一)知识产权局等八部委《关于全面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5〕44号);
   (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知识产权局等单位山东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40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淄博市张店区潘南西路18号甲1号市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科。
    四、办理条件  
    本市范围内拥有发明专利3件以上,或者拥有专利总量20件以上,具备一定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的企业,经市知识产权局遴选,可以成为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   
   五、申请材料
申报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需提交的材料(复印件须验原件)
1、淄博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专利清单加盖企业公章;
4、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方案加盖企业公章;
5、其它相关材料。
   六、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可以向申请人所在地的区县知识产权局(办)申请并填报《淄博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申请表》,由区县知识产权局(办)上报市知识产权局。
   (二)市知识产权局对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企业列入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计划。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按照每年市知识产权局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办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淄博市张店区潘南西路18号甲1号市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科。
  (二)电话咨询:0533-3178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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