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第二批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81号)要求,经申报推荐、材料审核、视频答辩和专家论证等程序,现对拟确定第二批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2020年7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列举异议理由及相关事实证据。过期不予受理。
传真:010-88656334
电子邮件:jissc2@ctp.gov.cn
附件:拟确定第二批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名单
科技部火炬中心
2020年7月9日

扩展阅读:
2015年12月, 科技部火炬中心公布了北京技术交易促进中心等11家单位为人才培养基地依托机构(第一批)。

2020年4月, 科技部火炬中心开展第二批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工作。
申报条件和要求
1.人才培养基地依托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1)应为专业化服务机构或行业组织;(2)具有企事业法人、行业协会等独立法人资格; (3)具备一定的技术转移服务经验和资源整合能力; (4)具有较为丰富的技术转移培训和组织管理经验; (5)具备大型培训活动组织能力,有稳定的培训场所及相关配套设施。
2.各地建设人才培养基地须报送《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规划》(3000字以内),包括以下内容: (1)本区域技术转移工作现状;(2)已开展技术转移培训情况及培训基础条件;(3)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的工作思路、发展目标与条件保障;(4)年度技术转移培训工作计划;(5)人才培养基地运营机制、依托机构介绍及法人证明材料;(6)可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