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才政策
高层次人才认定
通过从海内外大力引进和本土自主培养等途径,积聚一批领军作用突出的国家级领军人才、一批专业地位突出的地方级领军人才、一批在专业技术技能方面崭露头角和发展潜力巨大的后备级人才,形成结构合理、活力充沛、择优汰庸、持续创新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梯队。包括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和后备级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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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出人才补贴 600万元
国家级领军人才补贴 300万元
地方级领军人才补贴 200万元
后备级领军人才补贴 1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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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
海外高层次人才是指企业技术与创新创业、科研学术与教育卫生、文化艺术与体育三个领域的国(境)外高级专家和留学回国人员,其中国(境)外高级专家分为A、B两类,留学回国人员分为A、B、C三类。A类人才对应《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办法(试行)》中的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人才对应地方级领军人才、C类人才对应后备级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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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人才 300万元
B类人才 200万元
C类人才 1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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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科技人才队伍,以适应深圳二次创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制定的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创业的规定。从2000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科技三项经费每年安排2000万元,作为支持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创业资金。该专项资金的主要用途:一是建立、完善市高机关报技术产业园区留学生创业园;二是对留学回国人员在科技开发、技术成呆转化和产业化方面予以适当资金支持;三是对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贷款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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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资助
一等资助 50万元
二等资助 25万元
三等资助 15万元
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建设项目资助
每个项目 最高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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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才伯乐奖
从市外新引进人才的我市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我市新入选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团队或“孔雀计划”团队所在单位,可以申领“人才伯乐奖”。
申请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我市依法注册、登记,依法经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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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引进一名杰出人才 25万元
每引进一名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人才、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领军人才、我市国家级领军人才和地方级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A类和B类人才,奖励10万元。每个新入选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团队或“孔雀计划”团队,奖励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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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级人才政策
福田区
福田英才学术研究津贴、
2017福田英才荟新引进人才租房及生活配套补贴
福田英才荟新认定人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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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出人才补贴 600万元
杰出人才 120万元
国家级领军人才(“孔雀计划”A类人才) 60万元
地方级领军人才(“孔雀计划”B类人才) 30万元
后备级人才(“孔雀计划”C类人才) 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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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
海外高层次人才是指企业技术与创新创业、科研学术与教育卫生、文化艺术与体育三个领域的国(境)外高级专家和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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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人才 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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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
罗湖区菁英人才
罗湖区菁英人才(C类)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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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菁英人才 50万元
B类菁英人才 30万元
C类菁英人才 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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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
宝安区促进人才发展若干措施
宝安高层次人才认定分类标准
宝安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追加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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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出人才 600万元
其他人才,按所获得市奖励补贴额度1:1的比例追加奖励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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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
龙舞华章计划高层次人才
宝安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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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人才 按市级的100%奖励
B类人才 128万元
C类人才 64万元
补贴按所获得市奖励补贴额度1:1的比例奖励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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