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留学生创业前期补贴
★ 申报时间 ★
2020年8月1日-2020年8月31日
申请条件
1.获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2.留学生本人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折合人民币不少于30万元;
3.企业成立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资助标准
1.一等资助100万元。申请人须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或者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1年以上,具有在国(境)外5年以上学习或者工作经历,持有所在公司股份折合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所开展的项目技术先进、可行、有重大突破。
2.二等资助50万元。申请人须在国(境)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者为访问学者,具有在国(境)外3年以上学习或者工作经历,持有所在公司股份折合人民币50万元以上。所开展的项目技术先进、可行,具有创新性。
3.三等资助30万元。申请人须在国(境)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或者为访问学者,具有在国(境)外1年以上学习或者工作经历,所开展的项目具有先进性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