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利

标准必要专利活得不如一件“质量争议”专利

2022-04-21 15:08:58  来源:商标专利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2

近日的两则标准必要专利新闻
1、夏普公司的一件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被OPPO公司全部无效。
2、华为和高通的专利纠纷和解,华为向高通补缴款项是18亿美元,这18亿美元可能是超过2年的专利许可费,其中大部分专利是通信标准必要专利。
今日的一则新闻
上海智臻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申请立案材料,起诉苹果公司的Siri系统侵犯了“小i机器人”享有的一项发明专利,并索赔人民币100亿元。
新闻对比看一看
1、100亿元只比18亿美元少那么一丢丢
2、“小i机器人”所指的专利名称是:聊天机器人专利,专利号:200410053749.9(以下简称99号专利),无效历时近8年,2020年3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维持专利权有效
突然发现,标准必要专利活得不如99号专利!
“质量争议”专利就是指99号专利,争议主要来自《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是否公开充分,争议即意味着存在相左观点:
一种观点是来自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一种观点来自专利局、专利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原专利复审委)、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
如今,北京高院判决略显孤立,但曾经是典型判决。
北京高院二审改判后,审判长详解改判
(人民法院报 2015.4.22)
北京高院二审改判的三个理由均是涉及专利质量
1、智臻公司的涉案专利说明书没有将技术方案的内容完全公开(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
2、智臻公司的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适用的2001年修正版本);
3、涉案专利权利要求没有得到说明书的支持,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
若以我们熟知的专利质量撰写标准来看99号专利,其是低质量专利,但最高院已经再审判决其是高质量专利。
可是,99号专利的高质量撰写标准,让我们望而却步,但其能教会我们的是“个案原则”。
当然,苹果公司也对99号专利提出了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无效理由,直至最高院审理时也存在争议,只是其被99号专利的“公开不充分”典型性掩盖了,但也值得去学习。
在此,需要关注下决定“公开是否充分”的该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
99号专利在一审阶段时,一审法院认定的该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掌握人工智能、模式识别、自然语言处理、数据分析、机器学习、信息检索等相关的普通技术人员”,这个人必须在2004年8月13日(99号专利申请日)之前具备上述知识,想想这个人绝对不普通。
在我们今天看来,由于99号专利是功能型技术方案而非技术型技术方案,认定其公开充分是合理的。
99号专利已经生死折腾16年,能否在有生之年获得侵权赔偿是未知的,但99号专利绝对无悔今生,因为已经全球专利史留名。
若苹果公司被法院判决侵犯99号专利权,则99号专利还应该能获得多个100亿,比如三星、华为、小米和OPPO,若把目标范围扩大,则知名的互联网公司都将成为被告,如亚马逊、阿里巴巴、微软、谷歌和腾讯等等。
99号专利能有幸活得比标准必要专利好,是专利权人上海智臻幸运的活下来了且能付得起5000万诉讼费(个人猜测有资本介入)。参阅文章:聊天机器人专利(一)专利权人还好吗?
中芯国际(爱国股)已经在科创板上市了,上海智臻(爱国股)也赶紧去科创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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