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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宝安区第一批智能制造奖励的通知

2022-04-21 15:16:05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32

关于申报2018年度宝安区第一批智能制造奖励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4号)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2018年度宝安区第一批智能制造项目奖励申报工作(本次申报针对国家、省、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区级试点示范项目将在后续开展认定及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不含光明新区);
2.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应按规定依法在宝安纳统。
3.项目实施地在宝安区(不含光明新区);
4.企业实施的项目获得以下荣誉之一:
(1)2017年度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2)2017年度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3)2017年度深圳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二、奖励标准
1.企业实施的项目被评为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给予500万元的奖励。
2.企业实施的项目被评为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给予300万元的奖励。
3.企业实施的项目被评为深圳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给予250万元的奖励。
4.对已获得奖励后被评为更高级别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按相应的标准追加差额奖励。
三、申报材料
1.宝安区智能制造项目奖励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4.宝安区智能制造项目奖励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及智能制造项目的建设情况);
5.获得智能制造项目荣誉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申报流程
1.申报时间:本轮智能制造项目奖励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网上申报端口开放时间为2018年6月6日-2018年6月12日。网上申报预审通过的企业还需提交纸质材料,由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纸质材料并做形式审查,纸质材料提交时间为2018年6月6日-2018年6月13日。
特此通知。
深圳市宝安区经济促进局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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