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政策申请指南
一、编制依据《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福田区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政策》等。
二、支持对象
本政策适用于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的金融机构(企业),具体支持范围如下:
(一)持牌金融机构 1、金融企业总部,是指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福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一定区域内的企业行使投资控股、运营决策、集中销售、财务结算等管理服务职能的总机构,包括银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银行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相互保险组织等经营性金融企业,以及经核准或授权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
2、金融企业一级分支机构,是指隶属于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银行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企业总部的深圳市级分行(分公司)。
3、金融企业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专业子公司。
4、商业银行专营机构,是指商业银行针对本行特定领域业务所设立的、有别于传统分支行的机构,并具备以下特征:针对某一业务单元或服务对象设立;独立面向社会公众或交易对手开展经营活动;经总行授权,在人力资源管理、业务考核、经营资源调配、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等方面独立于本行经营部门或当地分支行。商业银行专营机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信用卡中心、票据中心、资金运营中心等。
5、非金融支付服务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办理网络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等支付服务的非金融机构。
(二)受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的金融企业,是指经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或备案监督管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
(三)符合条件的征信、资信评估、评级、金融媒体、金融培训、风险控制等金融服务机构(企业)。
(四)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或创投机构(企业),私募基金管理企业,是指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私募资产配置类管理人、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等;创投机构(企业),是指经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备案的创投机构(企业)。
(五)完成债券融资的民营企业和完成创新创业债、绿色债、社会影响力债券、疫情防控债融资的企业。
(六)相关金融类行业协会、社团组织等。
三、支持项目
序号 | 类别 | 项目说明 | 支持额度 | 备注 | |
1 | 经营增长奖励 | 对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福田区在地统计金融企业。 | 依条件给予最高300万元的经营增长奖励,用于为公司经营增长做出贡献的高管及骨干团队奖励。 | ||
2 | 综合贡献奖励 | 对上年度综合贡献1000万元以上的持牌金融机构(含深圳市级分支机构)、受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的金融企业,符合条件的金融服务机构、私募基金或创投机构(企业)。 | 按照其上年度综合贡献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用于对公司发展做出贡献的高管及骨干团队奖励。 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上述企业,经区政府认可并出台专项支持政策的,给予叠加50%的奖励支持,最高450万元。 |
||
3 | 固投服务支持奖励 | 鼓励金融企业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对服务支持辖区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投资规模5000万元以上的金融企业。 | 依条件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支持,用于公司固投、财务、统计团队奖励。 | ||
4 | 购置办公用房支持 | 2019年1月1日后,持牌金融机构在福田区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 | 按实际购房价格10%,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支持,分三年支付。所购房屋拿到第三年支持后5年内不得对外租售,否则需返还已拨付的产业资金。 | ||
5 | 债券融资支持 | 支持辖区企业利用债券融资工具开展境内外融资,2019年1月1日后,成功完成融资的,经专项审计后,按以下标准予以支持: | (一)对完成债券融资的民营企业,按照发行规模的1%、给予年度最高100万元的支持。 | ||
(二)对完成创新创业债、绿色债、社会影响力债券、疫情防控债融资的企业,按照发行规模的2%、给予年度最高200万元的支持。 | |||||
6 | 贷款保证保险支持 | 鼓励保险机构对符合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提供贷款保证保险,协助企业得到银行贷款的,经专项审计后。 | 对保险机构发生的风险予以最高50%的补偿,每家机构年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 ||
7 | 内设机构支持 | 对跨地区汇总综合贡献金融机构可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内设机构。 | 根据其上年度对福田区综合贡献规模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支持。 | ||
8 | 可持续金融支持 | 参与机构支持 | 2020年1月1日后,推动有国际影响力的可持续金融项目落户福田并经区政府认可的参与机构。 | 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 | |
研究机构支持 | 主动参与绿色金融领域国际、国家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或承担国际、国家课题研究工作,并经区政府认可的辖区有关机构。 | 单个机构依条件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支持。 | |||
9 | 专题活动支持 | 2020年1月1日后,对金融企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开展的金融类专题活动。 | 经事前备案,按专项审计金额的50%,给予年度最高100万元支持。 |
(一)经营增长奖励
1、项目说明:对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福田区在地统计金融企业。
2、支持额度:根据企业在地统计营收及增速,分档给予经营增长奖励,最高300万元,用于为公司经营增长做出贡献的高管及骨干团队奖励。
3、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证照(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1)持牌金融机构提交《金融许可证》; (2)受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的金融企业提交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批复、备案或年检等佐证文件(如有); (3)符合条件的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资质文件; (4)私募基金或创投机构(企业)提供中基协官网《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创投机构(企业)还需提供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批复及年检相关文件。其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提交在福田辖区证券公司开具的“证券交易开户”证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4 | 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
5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深圳信用网完整版) | 打印(盖章) | |
6 | 2019年及2018年深圳市金融业财务状况月报表数据(附件可下载) | 打印(盖章) | |
7 | 获得奖励的个人不再重复申报“福田英才荟”中同类个人奖励的承诺书(附件可下载) | 原件(盖章) | |
8 | 其他必要材料 |
(二)综合贡献奖励
1、项目说明:对上年度综合贡献1000万元以上的持牌金融机构(含深圳市级分支机构)、受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的金融企业,符合条件的金融服务机构、私募基金或创投机构(企业)。
支持额度:按照企业上年度综合贡献及增速,分档给予综合贡献奖励,最高300万元,用于对公司发展做出贡献的高管及骨干团队奖励。
2、符合《深圳市福田区防控疫情同舟共济“福企”十一条》要求的上述企业,可以申请叠加奖励支持:
对2020年2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行业企业或符合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且贷款规模或贷款户数排名前10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资产管理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经审核并按程序公示后,给予叠加50%的奖励支持,叠加后单个企业最高奖励450万元。
3、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证照(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1)持牌金融机构提交《金融许可证》; (2)受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的金融企业提交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批复、备案或年检等佐证文件(如有); (3)符合条件的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资质文件; (4)私募基金或创投机构(企业)提供中基协官网《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创投机构(企业)还需提供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批复及年检相关文件。其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提交在福田辖区证券公司开具的“证券交易开户”证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4 | 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单位2019年度、2018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
5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深圳信用网完整版) | 打印(盖章) | |
6 | 获得奖励的个人不再重复申报“福田英才荟”中同类个人奖励的承诺书(附件可下载) | 原件(盖章) | |
7 | 符合《深圳市福田区防控疫情同舟共济“福企”十一条》要求的上述企业申报叠加奖励,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审报告(附件可下载) | 原件(盖章) | |
8 | 其他必要材料 |
2.本项目与《深圳市福田区支持高端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中“综合贡献支持”项目在同一年度中不得同时适用。
(三)固投服务支持奖励
1、项目说明:鼓励金融企业开展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及大型综合平台建设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
2、支持额度:根据2019年1月1日后固投纳统数据,依条件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支持。用于公司固投、财务、统计团队奖励。
3、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证照(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深圳信用网完整版) | 打印(盖章) | |
4 | 福田区统计局出具的纳入福田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数据金额证明 | 原件 | |
5 | 其他必要材料 |
1、项目说明:2019年1月1日后,对持牌金融机构在福田区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
2、支持额度:按实际购房价格的10%,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支持,分三年支付。所购房屋拿到第三年支持后5年内不得对外租售,否则需返还已拨付的产业资金。
3、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证照(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
4 | 申请资助房屋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5 | 申请资助房屋信息汇总表(上传盖章版和EXCEL版)(内容包括:楼层房号;不动产登记证建筑面积(m2)、不动产登记证购房总价(元),不动产登记证购房日期;买卖合同编号;购房发票编号(№);购房发票金额(元)等) | 打印(盖章) | |
6 | 申请资助房屋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7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深圳信用网完整版) | 打印(盖章) | |
8 | 其他必要材料 |
2、按照以往年度金融机构购房支持政策继续享受购房支持的延续项目,可不提供第5、6项。
(五)债券融资支持
1、项目说明:2019年1月1日后,支持辖区企业利用债券融资工具开展境内外融资,成功完成融资的,经专项审计后,按以下标准予以支持。
2、支持额度:
(1)对完成债券融资的民营企业,按照发行规模的1%、给予年度最高100万元的支持。
(2)对完成创新创业债、绿色债、社会影响力债券、疫情防控债融资的企业,按照发行规模的2%、给予年度最高200万元的支持。
3、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证照(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有关部门同意发行(备案)债券融资产品的相关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4 | 申请单位及融资产品基本情况介绍 | 打印(盖章) | |
5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附件可下载) | 原件(盖章) | |
6 | 该债券未获其他部门相关债券支持的声明(附件可下载) | 原件(盖章) | |
7 | 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
8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深圳信用网完整版) | 打印(盖章) | |
9 | 其他必要材料 |
2、同一债券融资支持项目,与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计划有关企业债券贴息支持和《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债券“直通车”机制若干措施》不同时适用。
3、不再受理历年金融业债券融资支持政策申请的延续项目。
(六)贷款保证保险支持
1、项目说明:鼓励保险机构对符合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提供贷款保证保险,协助企业得到银行贷款的,经专项审计后。
2、支持额度:对保险机构发生的风险予以最高50%的补偿,每家机构年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证照(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
4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贷款保证保险专项审计报告(附件可下载) | 原件(盖章) | |
5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深圳信用网完整版) | 打印(盖章) | |
6 | 福田区金融工作局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
(七)内设机构支持
1、项目说明:对跨地区汇总综合贡献金融机构可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内设机构。
2、支持额度:根据其上年度对福田区综合贡献规模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支持。
3、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证照(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单位上年度的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
4 | 申请单位简介 | 打印(盖章) | |
5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深圳信用网完整版) | 打印(盖章) | |
6 | 其他必要材料 |
参与机构支持
1.支持对象:2020年1月1日后,推动有国际影响力的可持续金融项目落户福田并经区政府认可的参与机构。
2.支持额度: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
3.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并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文档命名与纸质材料名称保持一致。) |
2 | 申请单位证照(含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申请单位纳税证明(如有) | 打印(盖章) | |
4 | 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概况:项目名称、项目单位、项目背景、项目目标、影响力概述、申请资金及申请单位简介等; ②可行性分析:应详细论证并阐明拟引进项目在国际可持续金融领域的业界地位、国际影响力,项目落户福田的优势、实施条件、实施路径、保障措施、工作计划等; ③预期成效:应主要阐述该项目对福田可持续金融行业发展的预期效益,如何有助于福田区助力深圳市打造金融全球标杆城市; ④国际组织(机构)委托函件或合作协议等相关佐证材料。 |
打印(盖章) | |
5 | 其他必要材料 | 打印(盖章) |
研究机构支持
1.支持对象:主动参与绿色金融领域国际、国家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或承担国际、国家课题研究工作,并经区政府认可的有关机构。
2.支持额度:单个机构依条件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支持。
3.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并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文档命名与纸质材料名称保持一致。) |
2 | 申请单位证照(含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申请单位纳税证明(如有) | 打印(盖章) | |
4 | 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概况:申请单位名称、主营业务、专业力量及行业优势等; ②业务业绩:主要阐述在可持续金融领域已开展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成绩(如有新闻传媒的宣传图文可一并附上),对该行业发展带来的积极影响,尤其是近三年内已承接国际、国家课题情况,包括课题成果(如课题暂未完结,可以主要研究思路、方向、阶段性成果等代替)概况、研究成果已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影响力分析等; ③发展规划:主要阐述未来三到五年,拟与国际知名组织、国家部委及国家级专业机构合作或承接开展的研究任务,如何助力福田发展可持续金融,相应的保障措施等; ④国际知名组织、国家部委及国家级专业机构批准、委托或合作佐证材料; ⑤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如为合作研究,需提交本单位负责的研究成果并承诺属实,与其他单位无纠纷)。 |
打印(盖章) | |
5 | 其他必要材料 |
1、项目说明:2020年1月1日后,对金融企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开展的金融类专题活动,经事前备案的。
2、支持额度:对实际发生的场地租赁费、会场布置费、宣传费等,按专项审计金额的50%,给予年度最高100万元支持。
3、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证照(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区金融工作局出具的“事前备案文件”(备案指南见附件) | 原件(盖章) | |
4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附件可下载) | 原件(盖章) | |
5 | 活动报告(附件可下载) | 打印(盖章) | |
6 | 申请单位信用信息资料(深圳信用网完整版) | 打印(盖章) | |
7 | 其他必要材料 |
(一)购置办公用房、债券融资支持、可持续金融支持、专题活动支持、重点项目支持等可不受上一年度在福田综合贡献的限制;
(二)经营增长奖励、综合贡献奖励与《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中“经营贡献支持”项目以及《深圳市福田区支持高端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中“综合贡献支持”项目在同一年度中不得同时适用;综合贡献奖励与《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中“总部认定支持”项目在同一年度中不得同时适用。
(三)同一债券融资支持项目,与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计划有关企业债券贴息支持和《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债券“直通车”机制若干措施》在同一年度中不得同时适用。
(四)可持续金融支持可不受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的限制。
(五)本政策支持资金受年度资金总额控制。视申报情况和资金安排,对支持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项目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六)注册地或经营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应符合福田保税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导向,应为取得福田保税区企业及项目入区证明(简称入区证)的企业,或者对园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贡献的其他规上企业。申请途径:“申请人通过福田政府在线--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申请“深圳市保税区项目入区及变更核准”事项后提出申请。
六、申请流程第一步:登录“福田区企业智能系统平台”网站(http://qfzx.szft.gov.cn/),点击“项目申报”进行相关项目的申报。
第二步:按照本《申请指南》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完成材料的扫描上传(文档总量控制在20M以内)。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保持一致。
第三步:在线打印《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及提供《申请指南》所列的材料,将纸质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递交到“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指定窗口,受理部门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核。
申报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合订成册后必须盖骑缝章。材料装订顺序按本《申请指南》的表格序号排列,材料厚度较小可采用竖排左侧两个钉装订,材料厚度较大时采用胶装、线装、打孔装之中一种,不能采用拉杆式包装。未按要求装订的材料不予受理。
七、补充说明
(一)需经政府备案的项目,申请备案的具体流程详见《深圳市福田区金融业专题活动支持项目备案指南》。
(二)区金融工作局在初审过程中可以采取上门调研和向第三方材料提供方查验真实性等方式进行审核。如发现申请方提供材料不规范或不足以证明有关事实,可要求申请方补充,申请单位应予以配合。
(三)除固投服务支持奖励外,各项目申报时限为2020年9月30日。
八、联系方式(一)递交材料地点: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深南大道1006号));
(二)窗口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45
(三)业务咨询电话: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82925718,82925728;区金融工作局:82918333-0736/0790。
深圳市福田区金融业专题活动支持项目
备案指南
为加强金融业支持项目的备案管理,规范操作流程,建立常态化审核办理机制,根据《深圳市福田区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金融业政策》),制定本备案指南。
一、备案说明
(一)备案对象
适用于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的金融企业、协会、社会组织。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金融业政策中须履行备案手续的“专题活动支持”。
(三)备案效力
需备案的项目,经审核同意后可纳入产业资金支持范围。备案项目需在备案有效期内完成,未完成项目的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二、备案流程
(一)申请。申报单位登录“福田区企业智能系统平台”下载《深圳市福田区金融业专题活动支持项目备案申请表》,并按照备案材料清单准备材料到区金融工作局相关业务科室(以下简称“业务科室”)进行备案。
(二)受理。业务科室对申请备案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不符合备案条件的,不予受理,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资料。
(三)初审。业务科室依据项目备案条件对申请事项进行初审,初审可同时采取查检材料、约谈或向第三方咨询等方式,需要补充材料的通知补齐。
(四)核准。业务科室提出备案意见后报局长办公会审定。
(五)通知。经报批同意备案的项目的,通知申报单位签领;不同意备案的,通知申报单位并说明不予备案的理由。
三、具体要求
(一)备案项目:专题活动支持。
(二)政策依据:《金融业政策》第十一条“专题活动支持。对金融企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开展的金融类专题活动,经事前备案,按专项审计金额的50%,给予年度最高100万元支持”。
(三)备案条件:
1、适用于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的金融企业、协会、社会组织。工商注册地址在福田区外的专题活动主办方,在福田辖区内举办相关专题活动的,可参照备案。
2、2020年1月1日后,开展金融类专题活动的主办方。
3、专题活动应符合福田区金融业发展方向,在打造福田区现代金融产业高地、促进金融创新、招商引资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在行业内有较大的影响力。
(四)备案材料:企业需提交一份纸质材料(胶装订成册)以及PDF电子档(盖公章版)。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深圳市福田区金融业专题活动支持项目备案申请表》 | 网上下载(盖章) |
2 | 申报单位证照(含营业执照、社团证、金融许可证等相关佐证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3 | 《专题活动支持项目备案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含企业/组织性质、主营业务、发展规模、税收情况等情况) 二、本次活动项目基本情况:背景、地点、规模及内容、周期和完成时间等;资金预算投入:场租、展位、宣传、运输等费用 三、项目的特点和优势,含在经济性、创新性等方面,对所属行业的经济发展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等(可用文字或图表说明) 四、项目预期成效,含在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取得的预期效益 五、专题活动行业影响力分析(含发展规划,近两年组织该类活动情况或报告(需附上近两届活动照片)等 |
打印(盖章) |
4 | 《活动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目的 二、活动议程 三、活动费用支持明细概算清单 四、拟邀请单位清单 |
打印(盖章) |
5 | 福田区金融工作局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
四、联系方式
(一)递交材料地点:福田区政府大楼716房。
(二)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三)业务咨询电话:区金融工作局,82918333-0736/0790。
深圳市福田区金融业专题活动支持项目备案申请表 | |||||
企业名称 | 项目名称 | ||||
备案项目类型 | 专题活动支持 | ||||
项目简介 | 本公司郑重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无误、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本公司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简介如下: 法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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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涉及金额 | 实施地点 | ||||
项目负责人 | 电话/手机 | ||||
项目联系人 | 电话/手机 | ||||
初审意见 | |||||
主管部门意见 | 公章: |
深圳市金融业财务状况月报表 | |||
2019年12月 | |||
填报单位名称:(公章) | |||
法人单位代码:□□□□□□□□-□ | |||
行业类别:□□□□ | 计量单位:万 元 | ||
指标名称 | 编码 | 年初至本月累计 | 去年同期累计 |
一、营业收入 | 201 | ||
其中:投资收益 | 202 | ||
分区营业收入 | 203 | — | — |
1.罗湖区 | 204 | ||
2.福田区 | 205 | ||
3.南山区 | 206 | ||
4.宝安区 | 207 | ||
5.龙岗区 | 208 | ||
6.盐田区 | 209 | ||
7.光明区 | 210 | ||
8.坪山区 | 211 | ||
9.龙华区 | 212 | ||
10.大鹏新区 | 213 | ||
11.深汕合作区 | 214 | ||
二、营业支出(费用) | 215 | ||
1.税金及附加 | 216 | ||
2.职工工资总额 | 217 | ||
3.职工福利费 | 218 | ||
4.劳动、待业、失业、养老、医疗保险费 | 219 | ||
5.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 | 220 | ||
6.工会经费 | 221 | ||
7.差旅费 | 222 | ||
8.固定资产本年折旧 | 223 | ||
9.管理费用中的税金 | 224 | ||
10.当年提取的准备金 | 225 | ||
11.其他支出(费用) | 226 | ||
三、营业利润 | 227 | ||
四、营业外收支净额 | 228 | ||
五、应交增值税 | 229 | ||
注:本表中,宝安区不含光明新区、龙华新区数据,龙岗区不含坪山新区、大鹏新区数据。 | |||
平衡关系:201=204+205+…+214 215=216+217+…+226 227=201-215 | |||
单位负责人:填报人:联系电话:20 年月日 |
深圳市金融业财务状况月报表 | |||
2018年12月 | |||
填报单位名称:(公章) | |||
法人单位代码:□□□□□□□□-□ | |||
行业类别:□□□□ | 计量单位:万 元 | ||
指标名称 | 编码 | 年初至本月累计 | 去年同期累计 |
一、营业收入 | 201 | ||
其中:投资收益 | 202 | ||
分区营业收入 | 203 | — | — |
1.罗湖区 | 204 | ||
2.福田区 | 205 | ||
3.南山区 | 206 | ||
4.宝安区 | 207 | ||
5.龙岗区 | 208 | ||
6.盐田区 | 209 | ||
7.光明区 | 210 | ||
8.坪山区 | 211 | ||
9.龙华区 | 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