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印发了《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试行)》,分类目录共列举了16项违法行为名称,分别是:
- 专利代理机构合伙人、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化未办理变更手续
- 专利代理机构就同一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的事务接受有利益冲突的其他当事人的委托
- 专利代理机构指派专利代理师承办与其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专利代理业务
- 专利代理机构泄露委托人的发明创造内容,或者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专利或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
- 专利代理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
- 专利代理师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备案
- 专利代理师自行接受委托办理专利代理业务
- 专利代理师同时在两个以上专利代理机构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 专利代理师违反本条例规定对其审查、审理或者处理过的专利申请或专利案件进行代理
- 专利代理师泄露委托人的发明创造内容,或者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专利或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
- 专利代理师因专利代理质量等原因给委托人、第三人利益造成损失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违反《专利代理条例》规定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
- 专利侵权纠纷的行政处理决定或者法院判决生效后,同一侵权人再次侵权同一专利权
- 市专利管理部门根据《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第十一条采取措施制止侵权行为,侵权人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
- 不履行展会知识产权保护职责
- 未按规定报送展会知识产权信息
具体通知详情如下: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关于印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我局制定了《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试行)》,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试行)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