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同意建设中国(昆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批复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荐设立中国(昆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请示》(云知报〔2020〕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中国(昆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面向生物制品制造产业和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
请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6〕92号)要求,加快启动保护中心筹建工作,加强基础条件建设,确保人员、专项经费、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到位,及时有效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结合生物制品制造产业和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发展实际,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和程序。
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筹建期限可延长2个月。请收到此函10个月内完成上述工作,经验收通过后投入运行。
特此致函。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0年9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知识产权保护司 赵特技010-62086274)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