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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四上”企业标准

2022-04-21 15:28:18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59

深圳市龙岗区“四上”企业标准

1、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2、有资质的建筑业:辖区内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3、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4、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5、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6、规模以上服务业:辖区内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

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

辖区内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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