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洲区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新政发〔2020〕4号)文件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关于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意见》?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引领新洲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区高新技术产业提质增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关于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意见》总体目标是什么?
(一)全区各类孵化平台上新台阶。到2022年全区各类孵化平台达到20家以上,其中国家级孵化平台不少于2家,省级孵化平台不少于5家。
(二)高新技术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到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实现倍增,达到130户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更加突出,全区高新技术产值达500亿元,占全区规上工业产值40%以上。
三、为什么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为充分调动我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发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带动性强的新产品并产业化,对区内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2亿元(含)高新技术企业,在研发投入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和省市研发投入补贴基础上落实研发投入补贴的区级配套资金。
四、为什么要鼓励争创国家、省级科技奖项?
为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鼓励自主创新,促进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科学技术成果产业化,对获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企事业单位,区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奖励;对获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企事业单位,区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第二完成单位按上述标准减半奖励。
五、为什么要发展科技研发平台?
以应用开发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协同创新为重点,培育引进一批新型研发机构,整合升级各类企业研发平台,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建国家、省市级研发平台,对获批国家、省、市研发平台区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75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考核优秀的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和省、市级创新平台,按市级奖励50%予以配套。
六、为什么要支持孵化平台建设?
孵化平台是为广大创新创业者和中小企业提供孵化服务的机构,对新认定的孵化平台给予建设补贴,有利于促进孵化平台建设和提档升级。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孵化平台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孵化器(加速器)管理主体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并给予奖励;为推进我区人才计划,孵化器(加速器)内企业核心成员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的,每入选一家由区财政对孵化器(加速器)管理主体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企业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对举办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创新创业类赛事,经备案审核的,区财政按其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七、《意见》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哪些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并获市科技局备案的科技型“小巨人”企业,区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对新获批的高新技术企业,由区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对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由区级财政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申报未通过认定的企业,由区财政给予1万元补贴(同一企业二年内补贴一次),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到我区行政区域且在我区纳税的外地高新技术企业,可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区财政按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八、如何支持落户我区高新技术企业?
对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建设用地上优先供应,对符合我区产业发展需求且用地集约度高的高新技术企业工业项目,在进行土地出让评价时可按相对应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起价。各类科技项目以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含培育对象,下同)为主,技改项目扶持向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倾斜,农业、现代服务业项目优先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
九、为什么要对科技服务机构奖励?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要求高,难度大,为鼓励科技服务机构辅导我区企业积极申报高新企业认定,对科技服务机构给予适当的奖励十分必要。
十、如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构建科技成果转化线上线下服务体系,及时做好企业需求和科技成果的征集汇总,实现科技成果供给端、需求端、资金端的精准对接。鼓励企业根据转型升级需求,主动承接和转化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企业承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技术成果并在区内实现转化的,区级财政给予奖励。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运行高效,完善多元化科技成果转化投入机制和市场化体系,鼓励科技中介机构承办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对经区科经局审核同意的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区财政给予补助。
十一、如何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增强企业技术创新动力,完善研发经费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强化政策宣传,确保高新企业税收减免政策应享尽享。建立企业研发项目信息库,加强企业研发项目管理,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研发管理制度。
区科经局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