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病残津贴申领有哪些法律规定
如今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日益完善和普及,病残津贴的申领也成了社会保障中一项必不可少的部分。各地政府对于病残津贴申领的相关规定也可能因地而异,有所不同。那么,钦州病残津贴申领有哪些法律规定呢?下面小编带大家详细地了解下。
一、钦州病残津贴申领有哪些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钦州病残津贴申领条件
1.已办理工伤登记(鉴定为一至十级伤残等级或生活护理依赖的);
2.申报单位与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时所在单位一致(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集团内部变更合同的工作人员除外)。
三、钦州病残津贴申领材料
1.参保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人事档案(无视同缴费年限的,无需提供)。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4.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未办理的提供在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银行等。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相关知识,在钦州地区办理病残津贴费用的时候,需要在现场办理的,目前没有办法在网络上面直接办理,如果鉴定结论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就可以拿到费用,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