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就业见习补贴办理带什么材料
有一些高校毕业毕业生不知道什么叫做就业见习补贴,这个指的就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来到社会上找工作的时候可以申请就业见习补贴的,但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申请。有很多人不知道有哪些申请的条件,下面来和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天津就业见习补贴办理带什么材料?
一、天津就业见习补贴办理带什么材料
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审核表;
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登记证);
房产证明;
就业见习协议;
见习人员增减变化统计表;
见习补贴申请表;
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补贴人员花名册;
考勤表;
发放生活费银行凭证;
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见习人员增减变化统计表。
二、天津就业见习补贴办理的依据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加强就业见习管理的通知》
(一)对就业见习基地开展见习活动的,给予以下补贴或奖励:
1.生活费补贴: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5%给予就业见习基地见习人员生活费补贴。
2.带教费补贴: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基地带教费补贴。
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补贴:按照每人每月10元标准给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补贴。
4.见习留用奖励:对留用本单位见习人员,在完成见习之日起30天内,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开始为见习人员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就业见习基地,每留用1人给予2000元奖励。见习期内留用见习人员并申报留用奖励的,见习人员须见习满3个月。对于见习终止时间早于毕业时间的毕业学年在校生,就业见习基地须在见习人员毕业之日起30天内进行见习留用,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二)就业见习人员每月见习不足15天的,不予发放见习补贴。
以上就是关于天津就业见习补贴办理带什么材料的详细说明和介绍,一般来说准备好以上的材料,这些材料缺一不可。并且一定要满足我国的法律规定,才可以向当地的市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申请。如果在申请的过程当中遇到了其他不同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