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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办理带什么材料

2022-04-22 14:28:58  来源:创业补贴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26

湘潭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办理带什么材料

每年有很多人去参军的,在军队训练等时候由于一些原因导致战士受伤的,有的甚至是残疾了,根据规定是可以申请伤残抚恤的,最近有一些军人在咨询关于湘潭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办理带什么材料,下面小编整理资料给各位解答。

一、湘潭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办理带什么材料

《户口登记簿》、《残疾军人证》、军队相关部门监制的《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报审批表》、退役证件或者移交政府安置的相关证明。

二、湘潭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办理相关法律依据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四条残疾军人由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机关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2、《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四章伤残抚恤关系转移“第十九条残疾军人退役或者向政府移交,必须自军队办理了退役手续或者移交手续后60日内,向户籍迁入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转入抚恤关系。民政部门必须进行审查、登记、备案。审查的材料有:《户口簿》、《残疾军人证》、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或者武警后勤部卫生部、武警边防部队后勤部、武警部队消防局、武警部队警卫局)监制的《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或者《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报审批表》、退役证件或者移交政府安置的相关证明。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对残疾军人残疾情况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复查鉴定残疾情况。认为符合条件的,将《残疾军人证》及有关材料逐级报送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查无误的,在《残疾军人证》变更栏内填写新的户籍地、重新编号,并加盖印章,将《残疾军人证》逐级通过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还申请人。各级民政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级民政部门需要办理的事项,如复查鉴定残疾情况的可以延长到30个工作日。

以上是小编关于湘潭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办理带什么材料的解答,以上所需要的各种资料是要提前准备齐全的,军人退役到了地方以后一般是地方负责办理,在20日以内办理完毕的。如果各位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要咨询欢迎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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