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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留学人员创业申报项目有哪些补贴

2022-04-25 15:53:26  来源:创业补贴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30

深圳留学人员创业申报项目有哪些补贴

小编了解到,根据《关于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创业的若干规定》(深府〔2000〕70号)、《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深人社规〔〕10号),现就申报度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深圳留学人员创业申报项目有哪些补贴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申请创业资助主体是来深创业的留学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

获得市外专局颁发的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担任所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管理人员(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者技术负责人(技术总监以上职务)。

必须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折合人民币不少于30万元。

所在企业属我市重点扶持和发展的产业。

所在企业具有与申报项目相符的场地、研发设备和人员,且经营正常。

所在企业注册成立时间须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

二、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留学人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申请创业资助:

一等资助条件:申请人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或者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1年以上,具有在国(境)外5年以上学习或者工作经历,持有所在公司股份折合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所开展的项目技术先进、可行、有重大突破。

二等资助条件:申请人在国(境)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者为访问学者,具有在国(境)外3年以上学习或者工作经历,持有所在公司股份折合人民币50万元以上。所开展的项目技术先进、可行,具有创新性。

三等资助条件:申请人在国(境)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或者为访问学者,具有在国(境)外1年以上学习或者工作经历,所开展的项目具有先进性和可行性。

经专家评定,特别优秀的项目,可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助。

三、申报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

①申请人或者申报单位因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②申请人或者申报单位有严重失信行为的;

③申请人或者申报单位开展的项目有知识产权争议的;

④申请人或者申报单位有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四、资助标准

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分为三个等级:

一等资助100万元

二等资助50万元

三等资助30万元

特别优秀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提示:担任所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管理人员(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者技术负责人(技术总监以上职务)是要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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