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西青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

2011年1月1日及以后分娩的孕周大于28周的产妇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知符合条件的孕产妇;第二步:携带相关材料于工作日到区妇女儿童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第三步:领取补助。"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1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西青区卫计委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卫生部关于印发<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卫妇社发〔2009〕91号)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xqqzwfw.tj.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