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们知道,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通常会通过伤残鉴定后才处理相关的赔偿问题,其中就包括了工伤处理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那么工伤处理中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的具体内容有哪些,下面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大家解答。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享受条件
因工受伤或确诊为职业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人员旧伤复发的以及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不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谁支付?如何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2款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伤残等级支付。其计算公式如下:一次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X赔偿月份。
申报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书》;
2、《工伤待遇申报表》;
3、《劳动能力鉴定书》;
如有医疗费用,还需要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病历资料(如是住院费用,则提供出院小结、费用清单);
单位填写《工伤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全后,递交医疗保险管理处审核领取待遇。
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支付渠道
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所在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知道,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职工因工致残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各个等级的标准不同。并且,最多为伤残职工本人二十七个月的工资。本人工资的计算也要根据统筹地区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