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转发关于发挥政府储备作用支持应对疫情紧缺物资增产增供的通知

2022-04-26 13:51:48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34

转发关于发挥政府储备作用支持应对疫情紧缺物资增产增供的通知

一、鼓励企业多措并举扩大重点医疗防护物资生产。全面落实国家支持政策,积极帮助企业解决资金、资质、生产场地、设备购置和原材料采购等实际困难,尽快实现满负荷复工复产(相关产品目录见附件2)。

二、实施重点医疗防护物资政府兜底采购收储。统筹考虑疫情防控、企业生产计划、企业转产等因素,原则上实施至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结束。企业因应对疫情需要,在指定时间内多生产的指定品种重点医疗防护物资,全部由政府兜底采购收储,切实解决企业后顾之忧。积极配合国家做好兜底采购收储,根据国家下达的收储任务,按照各级政府负责制要求,实行省和各市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疫情影响消除前,政府兜底收储物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拨使用。疫情影响消除后,剩余的各类兜底采购物资,由各地统筹提出处置方案,转为政府储备物资正式收储或由储备部门安排及时投放市场。

三、加强地方应急物资政府收储。各地要认真研究疫情防控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公共卫生和物资储备短板,着力补齐短板、强化弱项。重点增加应对公共卫生事件重要物资的政府储备规模,在项目立项建设、资金补贴、用地、用能、融资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各级政府储备要有机结合、互为补充,加强衔接联动,确保形成合力。

四、支持企业对扩大的产能适时转产。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鼓励相关企业对扩大的产能进行转产,促进产品结构调整,实现企业转型升级。对转型生产企业保留适当产能的,省相关部门研究出台在一定时期内予以相应支持的政策措施,并鼓励各市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出台支持政策措施。

五、实行重点支持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对各类兜底收储物资生产企业实施名单制管理,企业名单由各市审核汇总后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审核认定,形成省级兜底采购企业名单。未列入省级企业名单的,应列入各市级企业名单。企业按照核定产能和生产指令满负荷生产,并按指令调拨产品。

六、依法加强产品质量和市场监管。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指导企业落实全过程合规的主体责任和严格出厂检验与放行要求,确保产品质量不出问题。凡收储的物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检测认证,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物资一律不得收储。

附件:

1.关于发挥政府储备作用支持应对疫情紧缺物资增产增供的通知(附件略)

2.政府兜底采购收储的产品目录(第一批)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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