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补贴

2020年宝安区国家、省、市科技创新载体配套奖励申报指南

2022-04-27 10:21:39  来源:创业补贴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42

2020年宝安区国家、省、市科技创新载体配套奖励申报指南

为大力推动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和创客事业发展,根据《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启动2020年第一批国家、省、市科技创新载体配套奖励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1.对获得国家级科技创新载体认定的,给予园区运营管理机构3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市级科技创新载体建设资助的,按省、市资助额50%给予园区运营管理机构配套奖励;

2.对获得国家级众创空间认定的,给予空间运营管理机构200万元的补贴;对获得省、市级众创空间(创客空间)载体建设资助的,按省、市资助额50%给予空间建设机构配套奖励;

3.单个科技创新载体可享受累计最高300万的奖励;单个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可享受累计最高200万的奖励;已获得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创客实验室资助的园区(众创空间),按同级最高标准补齐差额;

4.本奖励措施不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二、申报条件

申报2020年国家、省、市科技创新载体配套奖励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

2. 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应按规定依法纳入宝安区统计局“四上”企业库。

(二) 申报国家、省、市科技创新载体配套奖励,除符合项目申报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科技创新载体获得以下资质之一:

(1)已被国家、省、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创新载体(或被列入科技主管部门科技创新载体建设项目计划);

(2)已被国家、省、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为众创空间、创客空间(或被列入科技主管部门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建设项目计划);

2.载体位于宝安区域内。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表(在申报系统中填报完毕后生成打印);

(二)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所在企业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四) 科技创新载体资质认定证明材料复印件(认定文件、项目立项文件、项目合同等资料均可);

(五)到账资助凭证

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纸质文件,材料需连续编制页码和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每一项材料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各类证照复印件需验原件。

  四、办理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0年3月24日至2019年4月2日18:00。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7日。

以上就是关于宝安区2020年国家、省、市科技创新载体配套奖励工作的通知详情,如果您有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本站在线客服。

声明:

本文由 高新认定网 进行整理、编辑和更新,主要目的用于传递企业补贴相关资讯,分享最新企业扶持项目动态。同时结合行业经验对各大企业补贴项目进行解读。

如需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审计,专利申请,企业扶持资金申请,法律咨询,税收筹划等业务,欢迎留言或在线咨询。

转载请注明出处:

标题:2020年宝安区国家、省、市科技创新载体配套奖励申报指南

宝安区,创新载体,配套:http://www.gxpressit.com/qubutie/kjcxzt.html

本文内容整合网站:中国政府网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总局

TOP
2008 - 2022 © 中企检测认证网 版权所有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