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同意建设中国(杭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批复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荐设立中国(杭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请示》(浙知〔2020〕1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中国(杭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面向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
请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6〕92 号)要求,加快启动保护中心筹建工作,加强基础条件建设,确保人员、专项经费、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到位,并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结合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实际,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和程序。
考虑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筹建期限可延长2个月。请收到批复后10个月内完成上述工作,经验收通过后投入运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0年10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知识产权保护司 赵特技010—62086274)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同意建设中国(宁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批复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荐设立中国(宁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请示》(闽知发〔2020〕1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中国(宁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面向新能源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
请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6〕92号)要求,加快启动保护中心筹建工作,加强基础条件建设,确保人员、专项经费、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到位,并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结合新能源产业发展实际,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和程序。
考虑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筹建期限可延长2个月。请收到批复后10个月内完成上述工作,经验收通过后投入运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0年10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知识产权保护司 赵特技010—62086274)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同意建设中国绍兴柯桥(纺织)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的批复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关于推荐设立中国柯桥(现代纺织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的请示》(浙知〔2020〕2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中国绍兴柯桥(纺织)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面向纺织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工作。
请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快速维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2〕112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12〕34号)要求,加快启动快速维权中心筹建工作,加强基础条件建设,确保人员、专项经费、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到位,并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结合纺织产业发展实际,建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和程序。
考虑到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筹建期限可延长2个月。请收到批复后8个月内完成上述工作,经验收通过后投入运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0年10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知识产权保护司 赵特技010—62086274)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同意建设中国晋江(鞋服和食品)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的批复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荐设立中国晋江(鞋服和食品)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的请示》(浙知〔2020〕2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中国晋江(鞋服和食品)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面向鞋服和食品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工作。
请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快速维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2〕112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20〕34号)要求,加快启动快速维权中心筹建工作,加强基础条件建设,确保人员、专项经费、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到位,并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结合鞋服产业和食品产业发展实际,建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和程序。
考虑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筹建期限可延长2个月。请收到批复后8个月内完成上述工作,经验收通过后投入运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0年10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知识产权保护司 赵特技010—62086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