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利

发明专利分案率和提前公布率

2022-04-27 13:26:13  来源:商标专利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3

发明专利分案率和提前公布率
每次分析专利检索数据,最后1-2年的数据是不全的,难以对趋势给出明确结论,特别是比前一年数据差量不大时,因而需要一个预估。
外观设计专利的预估期可以是4-6个月,实用新型专利的预估期可以是8-10个月,发明专利的预估期却是4-18个月。
发明专利的预估期是最大的不确定因素,本文将对发明专利的提前公布率进行分析,使预估期可以预估,并发现分案率也在分析数据中。
发明专利分案率和提前公布率
申请日起6个月内的发明专利公布率为70%左右,2017年的具体公布率为72.8%,若专利申请时提出提前公布,则通常是6个月内完成公布。
申请日起19个月内的所有初审合格发明专利理论公布率是100%,但实际公布率是92.9%,19个月是在法定公布期限18个月上附加一个月。
7.1%的差额就是分案率。但并不是有7.1%的发明专利进行了分案,专利大玩家通常是一件分案多件。
申请日起6个月内(真实)是指将超过19个月公布的专利申请量去除之后的公布率,2017年的具体公布率为78.3%,增加了5.5%。
有一个有趣的现象:19个月公布率的月度数据,2月份的公布率最低,12月份的公布率最高,上半年明显低于下半年。
结合国情来看,2月份是国内申请人放长假的春节(春节假期的工作影响是要大于国庆假期的),12月份是国内申请人年底考核,二者形成一高一低,可能表明提出分案申请的大多数是国外申请人。
附上详细数据表:
发明专利分案率和提前公布率
《专利审查指南》的发明专利申请公布规定:
“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后,自申请日 (有优先权的,为优先权日) 起满十五个月进行公布准备,并于十八个月期满时公布。发明专利申请人在初步审查合格前,要求提前公布其专利申请的,自初步审查合格之日起进行公布准备;在初步审查合格后,要求提前公布其专利申请的,自提前公布请求合格之日起进行公布准备,并及时予以公布。自申请日 (有优 先权的,为优先权日) 起满十五个月,因各种原因初步审查尚未合格的发明专利申请将延迟公布。在初步审查程序中被驳回、被视为撤回以及在公布准备之前申请人主动撤回或确定保 密的发明专利申请不予公布。”
说明:发明专利申请十八个月期满时均将公布(除延迟公布),考虑到届满日不是法定公布日,本文以19个月进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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