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BUD企业资助 -「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
为了向符合资格的香港企业提供资金援助,助其开展项目,以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2012年6月成立了「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BUD专项基金」)。自2020年1月20日起,BUD专项基金的资助地域范围扩大至涵盖东盟市场[1]和所有与香港签署自由贸易协定(「自贸协定」)[2]的经济体。
符合资格的香港企业可在申请BUD专项基金的资助时,按照目标商机的地点而选择内地计划或自贸协定计划,两者均由香港生产力促进局执行。每个项目的资助上限金额为港币一百万元,而每间企业所有项目的最高资助上限金额则为港币四百万元。
申请者的资格要求
所有按照《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在香港登记,并在香港有实质业务运作的非上市企业均符合资格申请资助。该等计划全年均接受申请。
若您正打算开展、扩展、发展、推广或转型业务,尤其于中国大陆及上述的其他国家,您可考虑申请BUD专项基金的资助。
资助金额
资助以对等原则为基础,即政府最多资助某一项目总核准开支的50%,而企业须以现金形式承担不少于该项目总核准开支的50%(获批项目所需的账目审计费用除外);同时还受限于每个项目港币一百万元的资助上限金额及每间企业港币四百万元的资助上限金额。
所有计划下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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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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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 |
[1]东盟的成员国为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
[2]澳大利亚、智利、格鲁吉亚、澳门、新西兰及欧洲自由贸易联盟4国(即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