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佛山市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宣传培训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名称
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宣传培训项目
二、工作目标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提质增效的作用,提升政府财政资金杠杆和风险保障作用,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
三、项目任务
(一)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正常运作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工作。
(二)开展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宣传培训活动。在知识产权金融业务开展较活跃地区组织知识产权金融项目对接活动,面向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银行从业人员等不同对象,组织开展线上和线下现结合的知识产权金融培训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参与活动企业对象不少于100家,为企业提供多方向知识产权金融培训内容。
(三)开展知识产权金融对接活动。为企业提供需求对接服务,帮助企业匹配到符合需求的金融产品,组织开展2次以上知识产权金融对接活动,搭建常态化对接平台。
(四)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及模式创新,推出1种以上创新产品或模式。
四、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佛山市内依法注册或登记设立金融机构牵头,可联合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申报。
五、申报材料
(一)《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宣传培训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二)机构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近两年的财务报表;
(四)人员资格证明;
(五)机构所获荣誉证明;
(六)其他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
六、实施周期及支持方式
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入库1项,每项预计40万元。
七、其他事项
(一)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市市场监管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市市场监管局报送工作成果,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验收通过后,方可结项。
八、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填写并提交材料。申报单位请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fsfczj.gov.cn/#/home)填写申报书,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
(二)网上初核。
1.申报书提交后,申报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实时掌握审核进度,并能够在进入网上初核阶段前撤回申报,重新修改再次提交。
2.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初审单位(简称“初审单位”)负责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信息进行网上初核,主要核查申请人身份信息的真实性以及申报书的准确性,初核结果将在网上申报系统同步更新。
3.申报单位网上初核不合格,应根据初核意见在规定期限内修改并重新提交申报信息;未在期限内重新提交或重新提交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审核。
1.申报单位经网上初核合格后,须打印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五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所在辖区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审核单位”)将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项目评审工作。
2.第三方评审机构负责配合审核单位,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
3.审核单位依据第三方评审机构出具的项目评审报告,对项目评审结果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拟定拟立项项目名单,并在官网公示五个工作日。
4.审核单位在审核期间,发现第三方评审机构在项目评审期间接受申报单位委托评审中,存在偏袒评审以及弄虚作假套取资金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九、申报时间
网上申请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2月4日17:00时;
各区市场监管理局审核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2月8日17:00时;
请各申请单位于12月14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提交至所在辖区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局收齐后统一报送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逾期不予受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纸质材料受理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7日17: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