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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需要什么材料

2022-04-28 13:00:57  来源:创业补贴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26

甘南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需要什么材料

参保职工在因工死亡以后,其亲属被相关的主管机构认定为供养亲属的人员,是可以依法申领供养亲属抚恤金的,申领人必须携带相关的材料,相关机构才可允许办理该业务的,在甘南办理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业务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下面小编带大家来详细的了解一下。

一、甘南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需要什么材料

在校生学校就读证明

孤儿、孤寡老人提供民政部门相关证明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

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

居民身份证

二、甘南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四十一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七十条:申请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

(三)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五)孤儿、孤寡老人提供民政部门相关证明;

(六)在校学生提供学校就读证明;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供养亲属范围和条件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确定。

在甘南办理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业务的人员,需要提供在校生学校就读证明,孤儿、孤寡老人提供民政部门相关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居民身份证等相关的办理材料。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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