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报告中首次提到科研经费“包干制”一提出就引起了科研人员的关注毕竟这可是对科研经费的“松绑”为科研人员减负给到了科研人员在项目管理和项目经费使用上更大的自主权让科研人员全身心投入科技创新本身一年多过去了我们发现还有些科研人员不了解这一制度科研经费“包干制”到底是什么?
国家和省里对科研经费“包干制”又有哪些安排?
别急,这就为亲们解读!
一、什么是科研经费“包干制”
未实行“包干制”前,要求科研人员在课题还未开始前就对未来可能产生的支出进行详细测算,编制不同费用科目的预算,计划好费用要花在什么地方、怎么使用,并要求后续费用使用时候也严格按照预算进行使用。
这种缺乏弹性的预算管理方式,不符合科研工作不断变化、探索未知的现实情况,增加科研人员的负担。
“包干制”是确定经费总额,但无需编制明细费用科目预算,科研人员在科研过程中可根据实际经费需求按规定使用和列支,让科研人员把精力从繁琐的管理体系中解放出来,让科研人员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科研当中,释放创新活力。
二、国家层面“包干制”改革历程
(一)国家科技项目:
经费使用自主权不断提高
近年来,我国在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方面持续深化改革,先后出台一系列重磅文件,从扩大预算调剂权,到简化申报材料,再到不断提高间接费用比例,科研人员在项目管理和项目经费使用上的自主权持续扩大。
2018年7月
国务院出台《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国发〔2018〕25号)
将直接费用中除设备费外,其他科目费用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
2019年7月
科技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2019〕260号)
在差旅费的报销上,提出“科技、教育部门适时选择部分高校和科研院所探索开展国内差旅费报销改革试点,允许项目承担单位对国内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难以取得发票的住宿费实行包干制”。
在间接费用的管理上,明确“改革间接经费预算编制和支付方式,不再由项目负责人编制预算,由项目管理部门(单位)直接核定并办理资金支付手续,资金直接支付给承担单位。”
国家科技项目中的直接经费使用还需编制预算,但除设备费外,其余科目均可自主调剂经费使用比例;开展国内差旅费报销改革试点的高校、科研院所,实行部分差旅费“包干制”。
(二)国家杰青项目:
科研经费使用“包干制”落地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2019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开展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试点。
项目经费不再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项目资助强度为两者之和。项目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和获批项目负责人提交计划书时,均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在经费使用过程中,明确了使用范围:限于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依托单位管理费用、绩效支出以及其他合理支出。
项目结题时,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编制项目经费决算。
三、广东科研经费管理中的“包干制”
(一)省级层面
2019年1月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9〕1号)
规定“人力资源成本费不受限制,直接费用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
2019年6月
广东省财政厅、审计厅联合出台的《关于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办法》(粤财规〔2019〕5号)
规定“直接费用中各项费用的预算调整可由项目承担单位自主办理”。
2020年4月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2020年广东省企业科技特派员项目的通知》
在全国率先探索“以企业技术需求为导向”的企业科技特派员“精准特派”新模式,按照“包干制”原则,由企业统筹用于企业科技特派员相关开支,不设科目比例限制。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0年“银龄专项”试点工作的通知》
开展“银龄专项”试点工作,吸引已退休或即将退休的国(境)外高端专家来粤工作。采取经费“包干制”,给予用人单位最大限度的经费使用权。
2020年8月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发布《2021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在面上项目中试行经费使用“包干制”,资助金额为10万元/项。规定:直接经费支出不设科目比例限制,间接经费支出比例按照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二)地市层面
1.广州市
2020年7月,广州市科技局、财政局联合出台《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规定从“2020年起批准立项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一般项目试点实施科研经费包干制。”具体包括取消预算编制、经费由项目负责人自主使用、项目验收无需经费审计报告三大改革举措。
2.东莞市
2020年6月,东莞市科技局发布《东莞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直接费用所有科目不设比例限制。除设备费外,其他开支费用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提供明细。”
3.其他地市
汕头、佛山、韶关、梅州、惠州、揭阳、中山、潮州等地市均依据省级政策规定:市级财政科研经费中,人力资源成本费不受比例限制,直接费用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
而深圳、珠海则依据国家政策规定:在项目总投入不减少的前提下,除设备费外,预算科目调剂权限下放在项目承担单位。
“包干制”并非将科研经费一发了之。
在2019年“两会”科技界联组会上,科技部部长王志刚就强调,“包干制”试点是根据科研人员的经费管理、科研成果、科学操守、素养及科研团队的稳定性等前提条件决定的。“如果都‘包干’了,光讲钱和投入,之后什么都不管,这不可能。”
对科研人员来说,“包干制”是尊重,是信任,亦是鞭策和激励。在落实“包干制”的过程中,应尤其注重经费使用的监管和监督,以及科研诚信建设,提高科研产出绩效。
推行“包干制”是一个探索的开端,科研人员应当潜心向学、创新突破,方能让好制度不跑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