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官网消息,为加强认可与检验检测市场监管,根据国家统计局批准的《检验检测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认可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始检验检测机构服务业统计数据上报工作,截止日期为1月31日。
详情如下:
关于做好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
认可中心〔2021〕10号
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认可与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市监检测函〔2020〕2200号)要求(详见附件1),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负责部分特定检验检测机构,具体为无行业评审组归口,且同时取得国家级资质认定证书和认可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信息报送的催报及审查统计工作(名单详见附件2)。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附件2中提到的检验检测机构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首页—服务—我要查—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栏目“检验检测机构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专栏进行填报。
二、已经注册过的实验室直接登录填报数据,如遗忘密码可通过邮箱、手机等方式找回。未注册实验室请先行注册,系统会根据实验室类型判断需要填报哪些数据。
三、请各检验检测机构根据自身情况,认真填报相应数据,并于1月31日前完成数据上报工作。
四、认可中心每天会对上报数据进行审核,如数据不符合要求将会把信息退回重报,请各检验检测机构及时关注填报状态。
请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高度重视,上报结果认可中心将报送市场监管总局。
如有问题也可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系。
联系方式:
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技术咨询
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
联系人:张世鹤
联系电话:010-58116300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
联系人:曹卫佳 刘燚 乌士雯
联系电话:
010-67105306
010-67105226
010-87928543
电子邮箱:
caowj@cnas.org.cn
liuy@cnas.org.cn
wushiwen@cnas.org.cn
特此通知。
附件:
1.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认可与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2.认可中心审核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