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天台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标准
(五)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对首次列入国家级、省级创新型企业试点(含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对象)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补助;首次通过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1万元补助;首次获取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补助(各级高新技术企业除外)。
参考依据: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天政办发〔2020〕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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