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2021年市场准入认证资助和高成长性企业奖励受理工作的通知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我局现开展市场准入认证资助和高成长性企业奖励项目的受理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尽快按照规定进行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网址
申报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MB2C45377),选择企业需要申报的项目并登录进行申报,请仔细阅读申报页面相关信息。申报时需对应各项目的受理标准及操作规程,符合申报条件方可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项目
(一)高成长性企业奖励
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市场准入认证资助)”栏目进行受理。
(二)市场准入认证资助
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高成长性企业奖励)”栏目进行受理,包括高成长性企业营业收入奖励、研发投入资助、房租资助。
三、受理时间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1年11--12月
市场准入认证资助
一、申报条件
申请市场准入认证激励,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科研机构等,不含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申请单位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 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三)申请单位在申报之日前 2 年内获得以下市场准入认证 或者资质认定证书之一,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获得美国 FDA(食品和药物管理局)认证、欧盟 cGMP(动 态药品生产管理规范)认证、CE(欧洲统一)认证;
2.获得 1、2、3 类新药临床批件;
3.获得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4.获得药品生产批件;
5.获得药品 GMP 证书;
6.药品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
7.药品品种获得上市许可及药品批准文号;
8.获得“军工三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
9.获得 ABS(美国船级社)、DNV(挪威船级社)、CCS(中国船级社);
10.获得美国 FAA(联邦航空管理局)、EASA(欧洲航空安全 管理局)或中国民用航空局的适航认证。
二、资助标准
对近 2 年获得国内外市场准入认证的企业和机构, 予以单项认证费用 50%,国家级认证和国际认证不超过 100 万元, 省级认证不超过 50 万元的资助。获得资助后换发新证的不予重 复资助。
每家单位每年度获得本条资助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 万元。
高成长性企业奖励
一、申报条件
申请高成长性企业奖励,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的企业。
(二)申请单位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 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三)申请单位属于下列三类企业之一: 1.独角兽企业(以科技部火炬中心在申报之日前 2 年内公布的独角兽企业榜单为准);
2.申报之日前 2 年内获得经政府备案或登记的创业投资企
业的单轮投资在 2000 万元以上且估值在 10 亿元以上、成立时间不超过 8 年的企业;
3.国家高新区瞪羚企业(以科技部火炬中心在申报之日前 2 年内公布的国家高新区瞪羚企业榜单为准)。
(四)申请研发费用扶持,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企业开展的研究开发活动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畴,且上年度已向税务部门办理加计扣除申报。
二、资助标准
一次性给予上述三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1%、 不超过 1000 万元的奖励;连续 3 年给予上年度可加计扣除的研 发费用 30%、每年不超过 300 万元资助;给予实际租用办公用房
房租 50%、最长 5 年累计分别不超过 1500 万元、1000 万元、400 万元的资助。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