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诏安县知识产权奖励政策兑现细则

2022-05-01 09:05:42  来源:知识产权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33

诏安县知识产权奖励政策兑现细则

序号

奖励项目

奖励规定

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1

优势示范企业奖励

对获得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认定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公章)。

2

专利奖奖励

对获得中国专利奖、省专利奖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申请表》、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获奖证明文件/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公章)。

3

贯标补助

对企业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给予5万元资金补助。

《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公章)。

4

发明专利奖励

对年度新增的发明专利,每个奖励3万元。对从外地购买有效发明专利的,每件补助1.5万元,并对其每年年费给予50%的补助。

《申请表》、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专利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公章)。

5

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奖励

对新增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指定5个以下(含5个)国家或地区的每件补助0.5万元,指定5个以上10个以下(含10个)国家或地区的每件补助1万元,指定10个以上国家或地区的每件补助1.5万元。对新增在单个国家(地区)商标注册的,每件商标予以0.5万元补助。

《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公章)。

6

商标奖励

对新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驰名商标保护的企业,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万元。对新认定为“中国商标金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万元,获得提名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万元。

《申请表》、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认定文件复印件/获奖证明文件/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公章)。

7

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奖励

对新核准注册的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注册人每件给予10万元奖励。

《申请表》、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认定文件复印件/获奖证明文件/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公章)。

8

专利代理机构

对新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设立专利代理分支机构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

《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设立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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