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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伤残待遇申领受理条件有哪些

2022-05-01 09:13:56  来源:创业补贴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26

天水伤残待遇申领受理条件有哪些

在工作期间,因遇突发的事故而导致该单位职工致残的,该伤残职工是可以依法享受伤残待遇的,但必须是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确认以后,符合条件的,该伤残职工才可依法享受应享受的伤残待遇的。在天水办理伤残待遇申领业务,需要符合哪些受理条件呢?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下。

一、天水伤残待遇申领受理条件有哪些

符合设定依据条件的自然人或法人

二、天水伤残待遇申领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节选)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 就业补助金。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节选)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从工伤保 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 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保留与 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节选)

第六十八条:业务部门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职工本人工资或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在天水办理伤残待遇申领业务的人员,必须符合办理该业务的受理条件,申请人必须符合设定依据条件的自然人或法人。办理该业务是有法定依据的,依据的是上述第二项列出的相关相关法律规定,和相关的保险条例规定,以及相关的通知规定。如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到进行详细地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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