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文《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2021年,国知局组织了一场大数据筛查非正常申请专利自查行动,全国超20万专利被标为非正常申请。3月1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也公布了相关办法,规定了9种行为为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
即日施行!国知局规定这9种行为属于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
近日,佛山保护中心发布《关于规范专利预审申请行为有关措施的通知》,通知中提到:对于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疑似案件,备案主体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应主动撤回相关申请,备案主体拒不撤回又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相关案件将不予通过预审。
关于规范专利预审申请行为有关措施的通知
各备案主体、备案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文件精神,践行专利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规范专利预审申请行为,提升专利申请质量,消除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中国(佛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佛山保护中心”)拟开展以下工作:
加强备案审核与筛查
加强备案申请审核,对已备案主体开展筛查,重点核查申请主体信息、生产经营情况、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情况、是否存在非正常申请行为等。备案主体须主动在预审管理平台进行信息更新,疑似无参保人员、无实缴资本、无研发经费的“三无”空壳企业,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及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近3个月以上社保证明、近年度企业纳税证明、主要经营或服务内容宣传材料等。
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疑似“三无”空壳企业,佛山保护中心对其备案申请将不予通过,对已备案主体将开展实地走访调研,严格审核其备案资质,并及时将有关信息转市场监管部门严格监管,经认定确属空壳企业的备案主体将被移出备案名单。
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
佛山保护中心将在专利预审案件受理阶段严格筛查备案主体故意将相关联的专利申请分散提交、提交与其研发能力明显不符的专利申请等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对于上述疑似案件,备案主体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检索报告、专利所属项目立项情况、专利产品研发情况、专利产品投入生产情况、政府投资引进情况等证明材料。
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应主动撤回相关申请,备案主体拒不撤回又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相关案件将不予通过预审,佛山保护中心将把有关线索信息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属于非正常申请的备案主体将被移出备案名单。
强化专利预审案件追踪
佛山保护中心将定期统计备案主体及备案代理机构预审通过率、答复审查意见情况、预审案件授权率等,持续跟踪授权专利的后续稳定性,包括是否缴纳年费、向外省市转让、产业转化应用等情况。强化预审案件后期追踪,对涉嫌异常倒卖专利申请行为,及时按相关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规范专利代理行为
佛山保护中心鼓励和支持备案代理机构代理高质量专利申请预审案件,同时严厉打击实施“包授权”、诱导申请主体进行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代理机构,备案代理机构在代理专利申请预审案件时有义务对案件进行核验,并主动引导教育申请主体放弃非正常专利申请,所代理的案件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非正常申请,备案代理机构将承担相应责任及后果。佛山保护中心将定期向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报送优秀代理机构和违规代理机构信息。
佛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