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国人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政策推介函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知识产权服务业领域扩大对外开放,引入国际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同意在北京开展专利代理对外开放试点工作,允许外国人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现将有关政策函告如下:
一、外国人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取得中国政府颁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三)具有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专利代理资格;
(四)能用中文参加我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等事宜
外国人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报名、考试、颁证等事宜,参照《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有关规定,在试点正式实施时予以明确。
据了解,北京市、区政府正积极推动此项政策落实,请有意在京参加专利代理师考试的外国人与我们联系,我们将配合联系市区相关政府部门,以提供相应的服务及便利。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086-10-82194098
邮件:johnny@bjpaa.org
北京市专利代理师协会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