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诸暨市贯标奖励5万元,关于申报2020年度知识产权奖励的通知

2022-05-01 09:44:11  来源:知识产权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55

关于申报诸暨市2020年度知识产权奖励的通知

各专利权人、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诸暨市委办公室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三十条>的通知》(市委办〔2019〕95号)、《关于印发<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三十条中知识产权部分实施细则>》(诸市监管〔2020〕37 号)等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个人给予知识产权奖励,现通知如下:

一、奖励项目和申报条件

(一)发明专利授权奖励

1.奖励标准:

(1)对当年新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奖励2万元;(2)申请人地址须在诸暨市境内;(3)发明专利在奖补发放时,专利须保持有效状态,且在诸暨市境内;(4) 如申请人申请的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定性为非正常申请的,取消该申请人当年度所有的专利补助;(5)专利权人为个人的,申请人和专利权人须一致;(6)专利权人为企事业单位的,申请人和专利权人一致,则奖励2万元每件;申请人和专利权人不一致的,申请人变更未经过专利代理机构或专利与经营范围不一致,则奖励1万元每件。

2.申报材料:

(1)专利证书复印件(双面复印,盖章);

(2)专利权人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者诸暨籍身份证复印件;

(3)奖励申请表(附件1);

(4)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奖励须本人办理。企事业单位委托办理的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附件2);

(5)申请人和专利权人一致的,仅需提供材料(1)-(4)。申请人和专利权人不一致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手续合格通知书、企业经营范围与专利领域匹配情况说明(附件3)。

(二)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奖励

1.奖励标准:

(1)对当年新授权的国内实用新型专利的企事业单位奖励0.2万元;(2)申请人地址须在诸暨市境内;(3)同一单位当年度至少1件发明专利新授权或2件发明专利新申请;(4) 如申请人申请的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定性为非正常申请的,取消该申请人当年度所有的专利补助。

2.申报材料:

(1)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复印件(双面复印,盖章);

(2)专利权人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

(3)发明专利证书(2020年授权)或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2020年申请)的复印件;

(4)奖励申请表(附件4)。

(三)知识产权贯标企业奖励

1.奖励标准:

(1)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企业,奖励5万元;(2)须在当年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并获得证书;(3)认证机构须为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国家登记主管机关依法登记注册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机构;(4)认证机构在贯标认证前应到诸暨市市场监管局备案,并及时报备贯标企业完成情况;(5)贯标企业至少有1件授权发明专利,且当年度至少申请1件发明专利。

2.申报材料:

(1)贯标企业、认证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贯标证书复印件(盖章);

(3)奖励申请表(附件5);

(4)发明专利证书、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复印件(盖章)。

(四)发明专利维持费补助

1.补助标准:

(1)自申请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维持有效状态满6年、9年、15年的发明专利;(2)申请日为2005年的,奖励11000元每件;申请日为2011年的,奖励5000元每件;申请日为2014年的,奖励2000元每件;(3)2020年度新转入的发明专利不能享受此项奖励;(4)申请人须为该专利唯一权利人或第一权利人。

3.申报材料:

(1)专利权人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者诸暨籍身份证复印件(盖章、签字);

(2)发明专利证书等能证明专利权属的材料复印件(盖章、签字);

(3)补助申请表(附件6)。

(五)PCT专利奖励

1.奖励标准:

(1)申请PCT发明专利的企业,奖励1万元每件,授权后再奖励3万元每件;(2)同一件 PCT 专利申请,仅奖励2个国家的授权。

2.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PCT申请受理通知书或电子提交收据复印件;

(3)申请PCT授权奖励的还须提供PCT专利授权证书;

(4)奖励申请表(附件7)。

(六)专利奖奖励

1.奖励标准:

(1)对新获得中国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2)对新获得省专利(外观设计)金奖、优秀奖,分别奖励20万元、5万元。

2.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专利奖获奖文件以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3)奖励申请表(附件8)。

(七)省级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单位奖励

1.奖励标准:

对新认定为省级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单位的,补助10万元。

2.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认定文件复印件;

(3)奖励申请表(附件9)。

(八)企业专利诉讼维权资助

1.奖励标准:

对当年在国内(含港澳台)通过司法途径进行专利维权胜诉的,给予司法判赔金额的20%资助,最高不超过5万;在国外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最终判定专利侵权成立的,或在国外应对专利侵权诉讼最终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的,按其维权代理费的50%予以资助,美国、日本、欧盟国家每件给予不超过30万元,其他国家每件给予不超过15万元,每家企业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2.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资助申请表(附件10);

(3)涉案专利证书复印件(企业在国外应对专利侵权诉讼的除外);

(4)法院终审判决书复印件(国外案件需提供经我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的原件、复印件及经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原件、复印件);

(5)维权代理费用(调查取证费、司法鉴定费、公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相关单据复印件(国外案件中的相关外文单据需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复印件)。

3.因专利诉讼资助申报较为复杂,申请前请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业务科室联系咨询。

(九)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

1.奖励标准:

(1)对通过专利权、商标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支持的企业,按不高于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2)企业须按期正常付息,并已完成贷款的转贷或还款;(3)贴息计算公式:借款金额*(知识产权质押额/抵押质押总额)*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贴息天数/360)。

2.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知识产权质押合同、质押贷款登记证书复印件;

(3)借款合同、贷款合同、银行发放贷款凭证、银行授信 批复书、银行还贷凭证和利息支出凭证,提供原件审阅并提交复印件(盖章);

(4)补助申请表(附件11)。

二、申报要求

(一)审核流程

1.初审:各专利权人、有关企事业单位详细填写《申报表》后报属地镇乡(街道)初审,须镇乡(街道)经办人、分管负责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2.核审:经镇乡(街道)初审后,报诸暨市市场监管局审核。

(二)受理时间

1.项目1-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工作日);

2.项目3-8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工作日);

3.项目9为常年申报,由企业在按期正常付息、转贷、还款后提出申请,2020年度第一批贴息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工作日)。

(三)申报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诸暨市暨东路70号报业大楼1707室

联系人:知识产权业务科室 顾文彬、徐小菊,87588513、87230073.

附件: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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