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应当依法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如果企业属于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并从事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的,经营范围项目中是要加入“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等;但若不是,在经营范围中加入“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可能会是画蛇添足的效果。
曾有遇到一家商贸公司,因经营范围中含有“商标代理服务”项目,在申请商标注册时被认定为商标代理机构,因此,商标注册申请最终被驳回。为何会这样?因为商标法对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商标设有限制性的规定。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代理机构除对其代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外,不得申请注册其他商标。
商标法所称商标代理机构,包括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和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包括了专利、商标、版权等代理服务,若企业经营范围含有该项服务,则该企业属于商标法中规定的商标代理机构。
有企业提出质疑,商标代理机构按规定应该到商标局备案的,没有备案的也算商标代理机构吗?没错,商标代理机构从事商标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的商标事宜代理业务的,应当向商标局备案,但认定是否为商标代理机构,并不以商标局备案为必要要件。
商标局于2015年1月1日作出的《关于对商标代理机构申请商标注册的审查决定的说明》,具体决定中体现“如未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的商标被初步审定或被核准注册,任何人可以通过异议程序或商标注册无效程序要求不予核准注册或宣告无效该注册商标无效”。从该说明中也可以看出,是否在商标局备案并非认定商标代理机构的必要条件。
对于企业来说,为保护品牌或生产、经营等需要,多数会申请注册商标。但如果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有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标代理服务等,将会被认定为商标代理机构,除对其代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外,无法申请注册其他商标,这无疑是一种损失。
结语:若不是从事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的企业,在登记经营范围时, 加入“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等项目需要慎重;否则,不仅没有实质性的用途,反而还可能妨碍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及品牌保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