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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高新申报的注意事项汇总

2022-05-01 09:56:17  来源:国高认定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34

2021年高新申报的注意事项汇总

2021年高新申报的注意事项汇总

为了避免高企申报中的“误区”,特意整理了一些高企申报容易出错的细节,给正准备申请高企的企业主们参考。

知识产权在国家高新申报评分标准中占30分,主要由以下4个部分组成:

a.知识产权种类及数量最高得8分;

b:知识产权先进性最高得8分;

c.知识产权与产品的吻合度最高得8分;

d.知识产权的获取方式最高得6分。

  • 注意区分知识产权中的I类和II类

  • 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知识产权评价;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知识产权评价。

    Ⅰ类知识产权可以重复多次用于高企申报,Ⅱ类知识产权只能用于申报一次。

  • 提前备好知识产权数量

  • 一般对知识产权数量要求1个发明专利,其他的知识产权类型(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著等)都需要6个以上。

    以往用于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但未通过的知识产权,在今年申报中可以继续使用。

  • 个人的知识产权不可用来申报高企

  • 知识产权所有权人,必须是企业自身。有些企业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人是发明人、工程师或者企业法人等,这种情况必须要把专利转让或授权给企业本身才有效。并且,知识产权必须正常缴纳年费,且在有效期内才可以用来申报项目。

  • 购买的发明专利可用于申报

  • 购买、受赠或转让的知识产权都可以使用,但需提供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等材料。但知识产权属于母公司,子公司不可以使用,可以考虑将知识产权的权属人变更为子公司后申请。

  • 注意知识产权期限

  • 企业所使用的知识产权最好是申报当年近三年获得的,如:2021年申报高企的话,最好是2018、2019、2020年科技成果转化的知识产权。

    本文内容整合网站:中国政府网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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