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利

2021年第一批浙江温州市浙南产业集聚区专利补助申请,最高奖励5万元

2022-05-01 10:11:52  来源:商标专利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49

关于开展2021年第一批浙南产业集聚区专利补助奖励申请的通知

各有关专利权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工业服务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试行)》(温浙集(开)管〔2019〕62号)、《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工业服务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知识产权政策实施操作细则》(温市监开〔2020〕50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专利授权(申请)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着力引导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发展需求和科技创新能力相适应,强化质量导向,切实发挥高质量指标引领作用。进一步调整完善资助和奖励等政策,逐步消减对专利申请的资助,重点加大对后续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支持。规范专利申请秩序,坚决打击和有效遏制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时间和专利授权日

申报时间: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30日。

专利授权日:自2020年1月1日起。

三、申报对象

单位:2020年1月1日前我区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个人:专利权人应具有我区常住户籍或在我区持有社保两年以上的证明。

四、申报事项

1、国内发明专利资助(企业)。对申请国内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专利授权后奖补2万元,通过创新券补助的,专利授权后奖补1.5万元;非制造业类企业一年不超过5件。

2、国内发明专利资助(个人)。对申请国内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专利授权后奖补1.4万元,通过创新券补助的,专利授权后奖补0.9万元;个人一年不超过3件奖补。

3、国际发明专利资助(企业)。获美国、日本、欧盟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每件奖补5万元;获其他国家或地区(包括港澳台)发明专利授权,每件奖励1万元。《专利合作条约》(PCT)申请(发明)每件奖补1.5万元。同一专利最多补助1个国家或地区。

五、申报流程

请 申 请 人 登 陆“温 州 产 业 政 策 奖 励 兑 现 系 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app),注册后点击相应项目,按照指南要求在校提交申请。

六、其他

1、有关政策解读问题,请联系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知识产权科0577-86998955.

2、有关奖励兑现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市大数据管理中心陈驰,电话:88960883.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2021年4月1日

本文内容整合网站:中国政府网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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