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一个人在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代理专利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等相关业务,或者以专利代理机构的名义招揽业务,被罚没收违法所得1.5500万元,罚款1.5500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市监总处〔2021〕322020000445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党威朋
注册号:41142519880717723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党威朋
违法行为类型: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代理专利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等相关业务,或者以专利代理机构的名义招揽业务
行政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1.5500万元,罚款1.5500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1-04-16
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