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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确定!南京市开展促进长三角(南京都市圈)科技合作活动项目申请流程条件

2022-05-03 17:36:23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29

申报时间确定!南京市开展促进长三角(南京都市圈)科技合作活动项目申请流程条件

2021年南京市开展促进长三角(南京都市圈)科技合作活动项目申报时间已经确定,将在2021年5月21日截止,符合相关要求的请在根据申请流程、条件提交材料内容,有问题的随时都可以免费联系卧涛小编为您在线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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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开展促进长三角(南京都市圈)科技合作活动项目申请流程

申报内容

第三方机构立足我市产业创新发展,为解决企事业单位创新发展需求,促进长三角(都市圈)科技创新合作,开展的科研合作活动和平台搭建等项目。

1.聚焦我市八大产业链创新发展需求,凝练重要技术需求指南,组织长三角单位开展对接和攻关活动。

2.聚焦科技资源高效供给和综合利用,实施长三角科技创新资源共享平台搭建工作。

申报方式

1.申报材料纸质件统一用A4纸打印,按项目申报书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纸质封面,平装订)。

2.申报材料需同时在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创新名城”政策网上申报——长三角(南京都市圈)科技合作活动——我的申报:点击进入)。项目申报书等相关表格样式均可在网上下载。

南京市开展促进长三角(南京都市圈)科技合作活动项目申报时间

3.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对申报项目审核筛选。第三方机构于2021年5月21日17:30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区市科技局A234窗口(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请报送材料人员携带身份证或市民卡)。

南京市开展促进长三角(南京都市圈)科技合作活动项目申请对象

在我市从事科技创新服务的企事业单位、行业技术协会、产业技术联盟等单位(以下简称“第三方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南京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从事以下科技服务业务。

1.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创新活动的调研咨询。

2.举办以促进各类创新主体开展科研合作、科技项目融资或产业协同等对接活动或培训活动。

3.牵头组织技术攻关联盟等。

从事涉及安全和秘密的单位不适用本项目。

南京市开展促进长三角(南京都市圈)科技合作活动项目申请条件

本办法支持对象为在我市从事科技创新服务的企事业单位、行业技术协会、产业技术联盟等单位(以下简称“第三方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南京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从事以下科技服务业务。

1. 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创新活动的调研咨询。

2. 举办以促进各类创新主体开展科研合作、科技项目融资或产业协同等对接活动或培训活动。

3. 牵头组织技术攻关联盟等。

从事涉及安全和秘密的单位不适用本办法。

如上,有问题的企业单位可以直接联系卧涛小编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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