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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公布认证认可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2022-05-04 11:00:28  来源: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3

为加强认证认可监管,规范认证认可市场秩序,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认证认可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甘市监发〔2021〕193号),部署全系统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开展2021年度认证认可监督检查工作。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

2021年度认证认可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甘市监发〔2021〕193号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认证认可监管,规范认证认可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21〕611号)、《甘肃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甘市监明电〔2021〕15号)和《2021年全省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管工作要点》(甘市监发〔2021〕129号)部署,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2021年度认证认可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抽查时间

从6月上旬开始至10月底结束。

二、监督检查任务

(一)获证组织抽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根据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在全省统一抽取25家获证组织,涉及40张认证证书,由省局组成检查组实施检查,相关市州局配合。检查人员从省局认证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并随机选配技术专家。

(二)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各市州局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重点利用国家统一的“认证行政监管系统”(http://jg.cnca.cn)对辖区内开展的认证活动进行现场见证检查。各市州局开展认证活动现场见证检查任务按照辖区内认证活动数不低于10%比例实施(兰州市不低于5%)。县(区)局现场见证检查任务由各市州局安排,所有检查结果要按要求及时录入“认证行政监管系统”。

(三)3C认证领域监督检查

各市州局要加强对辖区内3C认证产品和3C免办产品的后续监管工作,要以电线电揽、家用电器、儿童用品、消防产品、建材产品、车辆及安全附件等涉及产品质量和消费安全为重点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抽查、执法检查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等,确保认证产品的质量。省局将重点组织对3C免办产品审核后续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抽取检查。

(四)联合实施机动车销售企业强制性产品认证抽查

各市州局要联合商务等部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抽取检查方式,按辖区内机动车销售企业总数不低于3%比例进行抽取检查,严厉打击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销售机动车和关键零部件行为,确保机动车领域认证产品安全。省局将联合省商务部门对部分市州机动车销售企业强制性产品认证情况实施监督抽查。

(五)加强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监督检查

各地要加强辖区内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监管,依法履行职责,强化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全面落实《关于推动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质检认联〔2017〕544号)、《关于印发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市监认证〔2019〕61号)、《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生产应用的通知》(市监认证〔2020〕89号)等文件要求,通过日常检查、执法检查、专项检查、部门联合检查和督促指导等,确保自2021年5月1日起,绿色建材评价机构停止开展全部绿色建材评价业务,转变为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管理。要大力推进全省实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健全绿色建材市场体系,增加绿色建材产品供给,提升绿色建材产品质量,促进建材工业和建筑业转型升级。

三、监督检查依据和重点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格依据监管职能职责和《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认证规则的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工作。要重点检查认证机构认证人员不到现场、冒名顶替,伪造认证档案虚假认证、买证卖证,认证实施过程中未对关键过程和场所进行审核,增加、减少或遗漏认证程序,严重减少审核时间,审核人员现场审核迟到早退,审核组不具备相应资格和技术专业能力,审核人员收受获证企业礼金礼品或在获证企业报销不合理费用,获证企业混淆使用、伪造冒用、转让和非法买卖认证证书或者认证标志等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同配合。各市州局要高度重视认证认可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强化认证市场监管。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进度,狠抓落实,确保年度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具体方案,强化措施,沟通协调,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有效性。

(二)强化后续处理,迅速查办案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做好后续处理,做到闭环管理,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需要整改的问题要督促整改到位;违规违法问题该移交的移交,该处罚的处罚,要依法依规调查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案件,要迅速集中力量查办,处理结果及时公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震慑认证违法行为。案件立案后将立案审批表、结案后将案件终结报告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报送省局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

(三)加强公示公开,强化结果运用。监督检查任务完成后,各市州局应及时公示公开监督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加大监督检查结果综合运用,结合监管对象的风险等级实行分类监管,创新认证监管模式。注重监督检查结果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共享,结合各种现有信用监管制度,建立认证行业信用监管机制,对严重失信的认证从业机构、从业人员、获证组织实施联合惩戒。

(四)依法依规检查,严格工作纪律。各市州局要细化检查措施,统一检查内容和评判尺度。检查组及检查人员要秉持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遵守保密义务,厉行节约,不得由检查对象承担任何费用,不得收取礼金礼品。

(五)加强工作总结,按时报送材料。各市州局要建立和完善认证认可监督检查工作台账,将认证活动现场检查结果情况上传至“认证行政监管系统”,严格落实省局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日常监管工作季报制度,按时在相关的季度统计报表中填报各项认证检查情况。要认真做好年度检查工作总结,并将总结材料及相关资料于2021年11月10日前报送省局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省局将对监督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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