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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尚未填报的高新技术企业请抓紧时间!最后一天!

2022-05-04 11:00:28  来源:国高认定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6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年报已于2021年5月31日截止填报。

尽管市科委和各区已多次发送填报短信,然而还有少部分高新企业尚未填报。

随后经市科委沟通,填报系统于2021年6月9日-11日再次开放3天,请尚未填报的高新技术企业务必填报!

高新年报要求

1、填报截止时间:2021年6月11日;

2、填报地点: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

3、登录:用申报高企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

4、填报年度:上一年度(2020年度);

5、填报依据:依据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研发费辅助账、科技人员年度统计表、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统计报表等;

6、填报内容: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情况。

7、填报范围:2018年-2020年期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证书尚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注意事项

1、系统财务数据单位是万元,数据保留二位小数;

2、基础研究投入费用总额指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新知识等基础研究活动支出的费用总额。一般企业可填0;

3、在中国境内研究开发费用参考企业内部研发费辅助账,数据不可填0.没有境外研发的企业的研发费=中国境内研发费;

4、新增就业人员是上年新入职的人数,不要减去离职的人数;

5、知识产权是指上年获得授权证书的,受理通知书数量不能算;

6、科技人员占比达到10%以上,且必须是公司2020年工作满183天的科技人员,包括专职、兼职及临时聘用人员;

7、高新年报注意符合高新指标要求,与工商年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研发投入统计、火炬年报填报的数据统一。

重要提示: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再次强调,累计两次不参加高新技术企业年报的,将取消认定资格!

未参与年报工作的企业请抓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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