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近期全国各地发布的可申报项目,最高资助资金达5000万元。
不想错过所有的项目申报,赶快来看看这份最新的项目申报简讯汇总表吧!
深圳市
项目名字 |
深圳市关于发布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扶持计划申请指南的通知(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 |
申报时间 |
06-28/07-09 |
支持方式 |
(1)5G:事后资助。 |
申报主体 |
申报主体为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其他组织,项目实施地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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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字 |
深圳市关于发布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扶持计划申请指南的通知(产业服务体系建设) |
申报时间 |
06-28/07-09 |
支持方式 |
(1)公共服务:事后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经专项审计确认项目总投资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
申报主体 |
申报主体为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其他组织,项目实施地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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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字 |
深圳市关于发布2022年技术攻关面上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6-28/07-27 |
支持方式 |
支持强度: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单个项目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资金纳入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
申报主体 |
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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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字 |
关于开展2021年深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7-01/07-30 |
支持方式 |
资质荣誉 |
申报主体 |
申报主体为基地的运营管理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2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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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字 |
深圳市关于发布2022年重点企业研究院认定资助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7-05/07-30 |
支持方式 |
支持强度: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每年认定资助20个以内,每单位限申报1个,本批次为2021、2022年度批次,合计40个以内。对经认定的重点企业研究院,按照依托单位上两个年度平均投入研发经费(应当为依托单位实际投入重点企业研究院的自有资金,不包括各级财政资助资金)的25%予以资助,最高资助金额为1000万元。 |
申报主体 |
申请单位(即重点企业研究院依托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或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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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字 |
关于开展2021年度深圳市科普基地、科普示范点认定工作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6-24/07-09 |
支持方式 |
(一)对当年度新认定的运营单位给予建设资助; |
申报主体 |
符合《深圳市科普基地、科普示范点管理办法》(详见http://www.szsta.org/bszn/sqkpjyjd/content/post_683291.html)认定标准,能够依托本单位科普资源积极开展科普工作、面向社会公众开放且成效显著的单位,经所在区(新区、合作区)科协(科创局、科创经服局)推荐,可以申报深圳市科普基地或科普示范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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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字 |
深圳市关于发布2021年制造业创新中心扶持计划申请指南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6-30/07-26 |
支持方式 |
(一)支持数量。 |
申报主体 |
申报主体已获国家、广东省或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批复组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内成立、建设和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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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字 |
深圳市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1年版)》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6-30/07-23 |
支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申报主体 |
推荐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应为2019年1月以来实现销售或处于研制阶段(实现销售的须拥有已授权或处于实审阶段的发明专利,处于研制阶段的不硬性要求提交发明专利的相关材料),且单台(套)装备产品、单批次总成或核心部件的销售(计划销售)价格不低于333.3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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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字 |
深圳市关于发布2022年集成电路专项资助计划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7-05/08-04 |
支持方式 |
支持强度: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按照审计结果确定资助额度,本批次资助资金纳入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
申报主体 |
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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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字 |
深圳市关于发布2021年深港澳科技计划项目(C类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7-09/08-19 |
支持方式 |
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竞争性择优支持,本批次资助资金纳入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
申报主体 |
香港公营科研机构或者创新及科技基金下成立的研发中心(以下简称“香港申请单位”)或者澳门高校与科研机构(以下简称“澳门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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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字 |
深圳市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7-01/07-07 |
支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申报主体 |
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和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已被列入第一批重点“小巨人”的企业不能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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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字 |
关于开展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产业园区认定资助类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6-25/07-10 |
支持方式 |
获得龙华区示范产业园区认定,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奖励;获得龙华区优秀产业园区认定,一次性给予600万元奖励;获得龙华区先进产业园区认定,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 |
申报主体 |
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并生产经营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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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字 |
关于开展龙华区2021年第二批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中心申报入驻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6-25/07-23 |
支持方式 |
对入驻中心港澳青年团队,自入驻之日起至在龙华区注册成为企业期间,给予免缴三个月房租及物业管理费用、水电费用,超过免租期后仍未注册企业的,不再给予免租优惠。对入驻中心的港澳青年企业,自入驻之日起,第一、二年房租、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用免收,第三年房租、物业管理费用及水电费用优惠百分之五十,第四年按房租、物业管理费用及水电费用优惠百分之三十,入驻中心港澳青年团队在龙华区注册成立企业之前已享受本条款免租期的,须累积计算。 |
申报主体 |
申请入驻中心的港澳青年团队或企业的核心成员(核心成员指股东或高层管理人员)百分之五十(不含本数)以上须为港澳青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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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字 |
关于开展2021年龙华区智能制造和现代服务业创新中心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6-29/12-31 |
支持方式 |
一、龙华区智能制造和现代服务业创新标杆计划 |
申报主体 |
龙华区智能制造和商贸服务业标杆企业及龙华区中小企业上云计划服务的企业原则上必须是注册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包括非纳统企业)均在龙华区,截止启动公示日期依法注册并生产经营满1年以上,且属于龙华区鼓励类和允许类产业的法人企业,特殊规定除外。当年将注册地、纳税地和统计地迁入龙华区(非纳统企业除外)的重点企业,经审核同意,也可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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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字 |
关于发布光明区2021年企业研发投入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6-30/07-08 |
支持方式 |
对获得市级2020年企业研究开发资助的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按不超过市级企业研究开发资助金额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资助金额不考虑地方财力贡献。 |
申报主体 |
注册登记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光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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