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京X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市监总处〔2021〕322020000516号 |
名称 |
上海京X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1022800063XXXX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代理专利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等相关业务,或者以专利代理机构的名义招揽业务(经查,自2019年3月至2020年1月,当事人在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共代理专利申请86件,其中外观设计85件,实用新型1件,当事人共收取代理费用共计人民币36900元。) |
行政处罚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3.6900万元,罚款3.6900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21 |
二、上海尚业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市监总处〔2021〕322020000515号 |
名称 |
上海尚X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1012000433XXXX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代理专利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等相关业务,或者以专利代理机构的名义招揽业务( 经查,2020年1月至2020年8月,当事人在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情况下,擅自为上海末匠商贸有限公司等2个客户提供专利代理服务。经统计,当事人实施上述违法行为的违法所得为人民币1.181.09元。) |
行政处罚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0.118109万元,罚款0.118109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21 |
三、上海春X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市监总处〔2021〕322020000449号 |
名称 |
上海春X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1011400297XXXX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代理专利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等相关业务,或者以专利代理机构的名义招揽业务(经查,自2018年10月12日至2019年11月8日,当事人在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合同,共计代理专利申请103件,其中发明专利9件, 外观设计18件,实用新型76件,当事人收取代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40025元。扣除相关成本与税费,当事人获利人民币46924.17元。) |
行政处罚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4.692417万元,罚款4.692417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22 |
四、上海墨X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市监总处〔2021〕322020000415号 |
名称 |
上海墨X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1011400211XXXX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代理专利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等相关业务,或者以专利代理机构的名义招揽业务(经查,2012年12月至2020年7月期间,当事人在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代理专利申请共计323项。当事人收取专利代理费用共计368.930.00元,扣除税费、撰写 设计费等合理成本,违法所得共计160.058.44元。) |
行政处罚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16.005844万元,罚款16.005844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22 |
五、上海松X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市监总处〔2021〕322020000409号 |
名称 |
上海松X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1012000181XXXX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代理专利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等相关业务,或者以专利代理机构的名义招揽业务(经查,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当事人在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情况下,擅自为上海昀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鳌珍仪器制造有限公司等12个客户提供专利代理服务。经统计,当事人实施上述违法行为的违法所得为人民币23.119.16元。) |
行政处罚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2.311916万元,罚款2.311916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22 |
六、上海奥X乾商贸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市监总处〔2021〕322020000495号 |
名称 |
上海奥X乾商贸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1022800123XXXX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代理专利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等相关业务,或者以专利代理机构的名义招揽业务(2020年5月至2021年1月期间,当事人在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其经营的天猫网店“梦莎尼旗 舰店”中承接专利代理申请业务,累计206件,收取专利代理费 用共计人民币215800元。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当事人获利人民币44935.5元.) |
行政处罚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4.49355万元,罚款4.49355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