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利

山东济宁市任城区、微山县:废止专利资助与奖励办法的部分条款!

2022-05-05 11:22:17  来源:商标专利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7

近日,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废止专利资助与奖励办法的通知。

关于废止《任城区专利资助与奖励办法》

部分条款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各有关企业、各专利权人:

为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资助政策,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国知发服字〔2021〕10号)文件要求,我区制定的《任城区专利资助与奖励办法》(济任政办发〔2019〕6号)部分条款现予以废止。具体废止条款如下:

1、第四条 第一款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资助;第三款PCT阶段专利资助;第五款维持5年以上及具有较好市场价值的有效发明专利年费资助。

2、第十条 通过PCT阶段申请的专利资助3000元/件。

3、第十二条 维持5年以上及具有较好市场价值的有效发明专利,择优给予年费据实资助(已获得上级年费资助的据实补齐)。

相关奖励资助范围和标准及申报流程再行修订,待修订完成予以公布。

任城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7月22日

关于废止《微山县专利资助与奖励办法》

部分条款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微山经济开发区、微山岛旅游度假区、南阳古镇旅游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资助政策,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国知发服字〔2021〕10号)文件要求,我县制定的《微山县专利资助与奖励办法》(微政办发〔2019〕8号)部分条款现予以废止。具体废止条款如下:

1、第六条:国内发明、国外发明、国外实用新型、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资助及PCT资助。

2、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国内发明维持费资助。

2021年7月22日

本文内容整合网站:中国政府网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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