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来粤或在粤工作且符合《优粤卡申领对象目录》条件之一的人才,可按就高原则对应申领一种类别人才优粤卡。
什么是人才优粤卡?
为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机制,2018年10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试行)》(粤府〔2018〕96号)。根据办法规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统筹推动人才优粤卡制度落地,为高层次人才发放优粤卡,持卡人凭卡可在我省享受“一卡通”全方位服务保障。
人才优粤卡是我省高层次人才的有效证明,载明持卡人身份信息,分为A卡和B卡。
根据《优粤卡申领对象目录》(七)项“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前三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中国专利银奖、外观设计银奖(前二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优秀奖、外观设计优秀奖第一位发明人或设计人;可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申领人才优粤卡A卡。”
持卡人可凭卡在落户、购房购车、子女入学、医疗、社保、税收服务、金融、交通出行等多个方面享受便利服务。
各地市人才卡持卡人还可在省内享受以下服务:
(一)创业贷款。实际控制人、股东或主要研发人员为持卡人的在粤注册企业和科研机构,可享受指定银行提供的“人才贷”信贷服务,申请一定额度的无抵押贷款。
(二)驿站服务。持卡人经申请同意后可享受人才驿站服务。
(三)交流对接服务。享受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一站式”窗口服务;优先邀请持卡人参加粤港澳大湾区(广东)人才港项目路演、行业论坛、成果展示发布、产业对接及人才交流洽谈等活动;优先邀请持卡人参加专家人才地市行活动。
(四)知识产权服务。各级知识产权部门为持卡人办理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咨询、知识产权申请、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开辟服务绿色通道。
(五)法律服务。各级司法部门为持卡人提供法律咨询,开辟公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机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对《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试行)》(粤府〔2018〕96号)进行修订,形成了《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1年9月3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邮箱gdrc@gd.gov.cn。
附件: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7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