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海口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对首次获评 “国家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的企事业单位,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对获评多个奖项的不重复奖励。
海口市对首次获评 “国家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等称号的企事业单位奖励20万!
2022-05-05 20:56:58 来源:知识产权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