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在对2020年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全面开始自查自纠工作。取消了220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220家被取消名单点击下方链接查看)。
近日,山东青岛分3次发布公告,28家公司因在高企认定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家行为,14家企业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7家企业累计两年未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同时追缴自认定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追缴已拨付的财政奖励资金。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二)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三)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
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日前,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两份起诉书,两被起诉人均是两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法人,原因是:通过青岛某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邓某某,为其经营的青岛**有限公司伪造知识产权证书、人员社保材料、专项审计报告等材料,骗取高新技术企业补助。
案件具体信息
①伪造知识产权证书骗取高企补助10万元,企业法人被起诉,3年并处罚金
②中介伪造知识产权证书帮企业申请高企骗取奖励40万,企业法人被起诉诈骗罪
根据青岛市科学技术局2016年9月30日发布的《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实施细则》中的第三条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该实施细则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