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促进消费品工业发展奖励的通知(产业链重构奖励)
申报时间
11-01/11-05
支持方式
对2020年采购替代生产物资金额1亿元以上的,按采购金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
对生产汽车、电子终端消费品的企业,2020年采购替代生产物资金额2亿元以上的,按采购金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300万元。
备注:
1、2019年进口额:2019年进口额2亿元以上是指消费品工业企业2019年在中国海关直接申报的原材料、设备等进口货物总值人民币2亿元以上。
2、生产汽车、电子终端消费品企业认定:以企业提供在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打印的“101-1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中主要业务活动为准。
申报主体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法人单位)、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